香港會計準則與大陸會計準則有什么不同?
1、內地會計準則更加偏重歷史成本
即強調賬面價值,而香港會計準則強調公允價值的使用與國際會計準則一致,香港會計準則在涉及資產計價,特別是資產交易的情況下,強調資產公允價值的運用,而內地新《企業會計準則》適度引用公允價值,表現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債務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方面均采用公允價值對其進行相應會計處理。為防止公允價值被濫用而出現利潤操縱,準則嚴格規范了運用公允價值的前提條件,即公允價值應當能夠可靠計量。對每一項會計要素,基本準則都無例外地強調只有在能夠可靠計量條件下才可確認。
2、資產減值計提差異
在資產減值計提方面,同內地會計準則相比,香港會計準則更強調專業判斷和個別認定。盡管兩地會計準則均規定應當根據資產的實際狀況計提減值準備,但具體規定有所不同。內地準則規定更為具體注冊香港公司,如對于應收賬款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的情況進行了具體規定,而香港會計準則就此規定得較為原則,資產減值中個別認定法應用的較為普遍,反映出準則本身更加強調公司和會計師的專業判斷。此外,香港會計準則規定,對企業計提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減值準備允許轉回,并計人當期損益。但內地準則認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價值較大的非流動資產發生減值后香港公司做賬報稅,價值恢復的可能性極小或不存在,所以規定此類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轉回。
3、關聯方交易披露側重點不同
香港準則認為同受國家控制的企業均視為關聯方,所發生的交易作為關聯方交易,在財務報表中要求充分披露。而內地認為這一規定不符合中國實際,因為中國內地的國有企業及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較多,但企業均為獨立法人,如果沒有投資等紐帶關系,就不應構成關聯企業。內地會計準則為防止公司利用關聯方交易操縱利潤,對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交易的會計處理進行了更為嚴格的規定,而香港會計準則更強調關聯方及其交易的充分披露。目前,香港注冊公司中國內地會計準則委員會已向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反映這一問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采納了中方意見,公布準則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并計劃在年內完成,屆時將可消除此項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