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做稅務規劃的話有什么好處?
1、資本增值免稅。《稅務條例》第14條(1) 規定:“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凡任何人在香港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而從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按照本部被確定的其在有關年度于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售賣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除外),均須就其上述利潤按標準稅率征收其在每個課稅年度的利得稅。”
2、股息收入免稅。香港公司對外投資或持有股權而收取的股利,在來源公司的經營過程中已繳納利得稅,因此不論源自香港還是境外均不需繳稅。
3、免征預提稅。如果香港公司支付利息及股息給非居港人士,通常是不用繳納預提稅的。政府只對非居港人士向居港人士或公司收取的知識產權在港使用費收取預提稅。
我國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非居民企業從我國居民企業獲得的股息將按照10%的稅率征收預提所得稅,但我國政府同外國政府訂立協定以及內地與香港、澳門間的稅收安排與新稅法不同的,從其協定或安排。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今年公布的《協定股息稅率情況一覽表》,在我主要投資來源地中,北美、歐洲、日本、臺灣、避稅島執行10%股息稅率,而香港、韓國、新加坡執行5%的股息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