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虛增利潤的手段及甄別
財務報告是綜合反映企業一定時期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的書面文件,也是會計核算工作的總結。編制財務報告的目的是為了滿足現有的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機構對財務信息的需求。而實際上,一些企業的管理層往往通過做假賬、編假報表、虛報利潤,蒙蔽監管者,欺詐社會,嚴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因此,分析企業常用的虛增利潤的手段并提出相應的甄別方法,對財務信息使用者判別企業利潤的優劣、識別財務信息的真偽是有幫助的。
一、企業常用的虛增利潤的手段
(一)利用賒銷或虛構銷售
一些企業利用企業間的利害關系,年底前大搞虛假賒銷,次年再銷售退回;有些企業甚至通過虛擬銷售客戶,偽造經濟合同、銀行賬單、稅務發票、海關報關單等一系列法律憑證,虛列銷售收入和應收賬款,進而虛增利潤,如銀廣廈、黎明股份、科特和藍田股份等案件均屬此類性質。
(二)采用少結轉成本、遞延攤銷費用等方式
個別企業違背配比原則和權責發生制的核算要求,不及時結轉銷售成本,導致企業庫存商品賬實不一致;將應確認為當期的費用,虛列在“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其他應收款”等科目中,采取少攤、甚至不攤的方式。
(三)違背費用資本化的原則
利息費用能否計入工程成本在《企業會計準則》中是有嚴格限制的,而有些企業為了減少當期財務費用和少提折舊,將已達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工程成本長期掛賬,不轉作固定資產。甚至將一些日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利息費用支出予以資本化,以達到虛增利潤的目的。
(四)勾結關聯方,采用資產置換、債務、非貨幣交易等手段
如資產溢價轉讓就是公司提高當期利潤的最便捷的手段,特別是對于控股股東實力雄厚的公司,控股股東對其支持的主要手段便是溢價收購公司的不良資產;采用不良實物資產與控股股東合資成立公司,以此來降低不良資產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另外,通過債務和非貨幣性交易等方式虛增營業外收入,以虛增當期利潤。
(五)利用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變更
如隨意變更預計折舊年限、折舊方法和無形資產攤銷期限;在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和沖回上,隨意調節提取比例和改變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等。
(六)隨意改變收入和費用發生的會計期間
如把下期銷售收入提前計入當期,部分企業在年末對當年發生的如修理費、銷售費、辦公費、旅差費、廣告費等不及時報銷入賬,以減少當期費用發生額。
(七)隱瞞負債
漏計、少計或不計利息費用或少估應付費用,虛增當期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