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利率協議助企業規避利率風險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2007]第20號),正式推出遠期利率協議業務(FRA,Forward Agreement)。遠期利率協議是指交易雙方為避免將來利率波動的風險,或為在將來利率波動時獲取投機收益而簽訂的一種協議。即銀行和客戶交易雙方約定在將來一段時間內的協議利率,并規定以何種利率為參考利率。在未來清算日,按照規定的期限和本金,根據市場市場參考利率的變化,由一方支付協議利率和參照利率利率的差額。遠期利率協議不涉及實質性的本金交收。
在這種協議下,交易雙方約定從將來某一確定的日期開始在某一特定的時期內借貸一筆利率固定、數額確定,以具體貨幣表示的本金。遠期利率協議的買方買入FRA,希望將未來某一時間的借款利率預先固定下來,以對沖未來利率上升的風險。遠期利率協議的賣方賣出FRA,動機則相反,希望通過固定存款利率來規避未來利率下跌的風險。
例如:A公司有美元存款$5,000,000,起息日為2007年1月1日,存款期限為:6個月。A公司預測到六個月后美元的利率可能出現下降,為了抵補可能產生的利率風險,A企業可以和銀行于起息日之前簽訂一份遠期利率協議。賣出一個利率為2.875%的FRA合約給銀行。在2007年1月1日到2007年7月1日止,不管當時的市場利率如何變動,A公司都將享受到2.875%的存款利率。
I.若企業的判斷是正確的,在2007年7月1日的時候利率變為了2.56%,那么企業將多收入$7875的利息。由于采用了遠期利率協議業務,利率水平仍維持在原有水平上,因而企業很好的規避了利率變動所產生的損失。
II.當然若企業判斷錯誤,那么企業就將損失掉一部分利息收入。
因此由此可見,企業能否通過遠期利率協議來規避利率波動的風險,很大一部分還是依賴于企業資金管理者對于利率的正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