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門左道的新融資方式
“商人總是有辦法的。”阻礙了民企紅籌之路的“10號文”出臺后,一位民營企業家如是說。艱難的融資環境迫使民企CFO們練就了一身本領,一些有“旁門左道”意味的融資方式難逃他們的眼睛。古老的“典當”或許也值得一試?
印象中,當鋪和典當的場景似乎僅存在于電影中或者魯迅小說里的陳年舊事。
然而中小企業急需周轉資金,卻苦于銀行貸款的高門檻和民間融資的高風險之時,也會有些許羨慕過去的百姓僅憑幾件首飾便解燃眉之急的便利。2005年我國首個《典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頒布,標志著我國對典當行業管理的“解凍”。2006年下半年商務部公布了一組數據:我國典當行業企業共2052家、行業注冊資本總額170多億元、2006年典當總額預計達800億元。巨大的數據似乎暗示著典當正帶著濃厚融資色彩“卷土重來”。
事實上,典當行在國外被認為是“第二銀行”,是一種周轉資金應急、消費、投資的現代生活融資新渠道。“通過典當融資既不需要信用調查,也無需擔保,值錢的東西送過去,很快就能拿到現金。”劉鋒鈺介紹:“例如企業流動資金周轉不靈的時候,可以先將房產、機械設備等作為抵押,等資金周轉順暢,再把抵押物品贖回即可。”他透露,金福典當行2006年為中小企業融資100多筆,發放當金將近1億元。
相比之下,銀行放貸偏重大額長期資金,而且從申請到批復花費時間長,往往與中小企業的實際需要存在偏移;此外銀行貸款人的信用、貸款用途等也有很多限制,中小企業也很難在銀行獲得資金。
“基本上涵蓋了所有可以流通的物品。”在談到可用于典當的物品時,劉鋒鈺表示。《辦法》已將原先對典當行的種種限制予以放寬。如今典當行的經營范圍包括動產質押典當業務、財產權利質押典當業務、房地產抵押典當業務、限額內絕當物品的變賣。可以用于典當的包括如機動車、生產設備、原材料、產成品、高檔電器、黃鉑金鉆飾品、金銀、紀念幣等動產;如辦公用房、住宅、廠房、地產、土地使用權等不動產,以及如滬深股票、銀行票據、、國庫券、企業債券等財產權利。典當行業還可根據自身條件開展鑒定評估和咨詢服務。但是典當行不能開展非絕當物品的銷售以及舊物收購、寄售;動產抵押業務;集資、吸收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存款;發放信用貸款等業務。
《辦法》還適當調整了服務費率,降低了客戶典當成本。原先的“質押典當業務”被分拆成“動產質押典當業務”(黃金、汽車等)和“財產權利質押典當業務”(股票),并依此對典當費率進行分類:房地產月綜合費率上限從30‰降到27‰。一幢當金10萬元的房產當戶原本每月需繳納約3000元綜合管理費,現在為2700元。但業界提醒,對于長期大額借款,典當利息和費用仍較高,并不劃算。據估計,目前典當的一般月融資成本在3。12%左右,典當成本也會隨時間的加長而上升。客戶在沒有詳盡還款計劃的情況下,很容易造成資金鏈的斷裂。因此只有在急需短期資金,又有資金保障的前提下,典當融資才較為安全。
即便開始了“古典”的新融資浪潮的苗頭,但目前國內典當業的發展仍遠未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來自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的數據顯示,目前僅北京市的100萬家個體私營企業中,就有近六成有融資需求。而北京60多家典當行,服務對象主要是居民個人的占總數的七成以上。但同時,典當行自身角色也正在慢慢的演變。競爭優勢的弱化使拓展發展空間成為典當行業內普遍的共識。除了力求進行創新業務來增收外,典當行的主要服務對象也逐漸從以居民為主向以公司為主轉變。
中小企業與典當行的結合,是一種雙贏的金融模式創新。中小企業可以獲得一個成本低、效率高的融資渠道,而典當業也可以得到一個優質的業務來源。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國的典當業也終將脫去蒙塵已久的剝削外衣,在融資市場上占據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