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池中的稅收問題和費用
由于現金池管理越來越受到眾多集團企業的,現金池管理正在成為一種新興的現金管理技術,用于優化利息和改善流動性。而其中的稅收問題和費用自然就成為了集團企業關注的焦點。
在現金池業務中,企業雖然可以減少集團整體的存貸利差,但卻增加了集團與銀行往來的手續費,使企業獲利大打折扣。因此企業必須盡力將手續費降到最低,否則巨額的手續費會使企業使用現金池變得毫無意義。
現金池的建立導致了不同法人實體賬戶間資金的轉移,而這種轉移基本上沒有實際的貿易背景,形成公司間的借貸。在中國,公司間直接借貸是《貸款通則》所明令禁止的。現金池的實際運營模式就是采用委托貸款的方式將資金在集團內部進行劃撥。
委托貸款簡單說就是一方向另一方貸款,委托第三方(商業銀行)進行管理。商業銀行不承擔貸款損失風險,只負責按照委托人所指定的對象或投向、規定的用途和范圍、定妥的條件(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貸款。
委托貸款被用作是繞開公司間借貸禁令的一種方法。但是委托貸款模式也意味著額外的稅務成本—利息營業稅,且每次交易還必須繳納印花稅。子賬戶向母賬戶發放委托貸款的利息收入和子賬戶向母賬戶獲取委托貸款的利息支出是不能軋差結算的。委托貸款的利息收入必須按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由銀行代為扣繳。同時,每筆委托貸款要按貸款金額的萬分之0.5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