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稅務登記證的辦理
稅務登記證辦理
辦理機構本地所屬稅務機關
受理地址本地所屬稅務機關
辦理程序納稅人應持有關資料到當地納稅服務大廳填寫《稅務登記表》、《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辦理稅務登記證件。
辦理時限 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或者領取其他審批機關批準的執業資格30日內,或者自開業之日起30日內。
受理條件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
材料明細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及其復印件;
2、章程、協議書及其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及其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及其復印件;
5、土地、房屋使用權、產權證件及其復印件;
6、其他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