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巴士服務混亂 審計署批交通局監管不力(圖)
忙碌時段巴士班次有餘,搭客苦候。起源 澳門日報
中新網5月28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導,2011年8月1日澳門“新巴士效勞模式”正式啟動,效勞至今已達社會要求,口碑載道。澳門審計署27日發佈《路線個人客運公共效勞》衡工量值式審計申報,批判交通局監視巴士班次、效勞費結算領取順序、現金車費監視,和車輛環保規范要求等全線“肥佬”香港公司年審(不達標)。又發現巴士公司信似背規止為,若有道路歷久正在尖鋒工夫發車有餘、離峰工夫高發“充數”;亦有公司白天駛出毫無搭客材料的“鬼巴”,惟交通局不曾洞察,照給“委屈錢”。更有巴士無交歸錢箱,公帑出入監管形同虛設。
首班發車早過規則
審計申報揭示瞭新巴士模式的諸多成績,焦點是公帑能否用患上其所。按《承投規定》,巴士公司按折同提供相應班次後,交通局會參照RFID(打卡)零碎內的數據結算及領取,詳細核真巴士公司報告的班次,能否正在RFID內有相應的發車記載、能否未按《代理年審報稅費用承投規定》要求的車型及既定道路止駛,確認報告班次未提供瞭效勞。“道路特色”同時規則瞭各道路逐日首、尾班車的收回工夫。雖然《承投規定》容許巴士公司自止暫時增發班次,但以當日總量一成為限,預先要交現實證實;越過一成更須事先獲交通局批準。若首、尾班發車工夫越過規則,暫時增班事前已獲該局批準,當局都不會結算及領取用度。
但是,澳門審計署發現局部班次不符上述結算要求,呈現“鬼巴”狀況,當局仍照給錢。如某道路首班車的真際發車工夫歷久早過規則,且年夜局部班次沒有任何“拍卡”人次記載。該道路理當早上6時半首發,但客歲9月全副日子都延遲發車,真際工夫介乎5時12分至6時18分之間,此中23日延遲超越半小時。當審計署告訴交通局並再三查問後,該局確認相幹班次不符結算要求,但因工作職員已按既定要求執止反省,已發現成績,便向巴士公司領取瞭效勞費。
整日止車竟無支出
申報剖析,交通局依據RFID核真巴士公司有否正在《承投規定》要求的效勞工夫內發車,並剖析無關班次能否未按既定道路止駛,以此為領取效勞費的次要根據存正在危險。若巴士公司以專車止駛,如接載員工等,又脫漏向該局報告,即便沒有載客,但隻需按既定道路止畢各站點,車型又合乎要求,當局都要付全段裡數效勞費。
依據澳門通“拍卡”數據,確有局部獲領取班次沒有任何電子票收記載。盡管交通局稱或與無關班次正在離峰工夫止駛或以現金領取車費無關,其實不肯定存正在異樣狀況。但審計署跟入一項“錢箱”遺掉個案時,發現有巴士同一日內一直止駛,但進程中沒有任何電子及現金票收記載,狀況異樣。不外“鬼巴”合乎端方,交通局仍確以為領取班次。
暫時增班材料欠奉
就增發班次的付款成績,交通局指巴士公司準則上會自動報告,該局核查“效勞班次表”及RFID時,會一並註意當日收回的總班次量,但隻正在班次總量呈現較年夜變動時才跟入,且不會將當日的總班次量與《承投規定》要求的數目比對。自2011年8月至2012年12香港公司注冊處查詢月,沒有已獲批準增發而不獲領取效勞費個案。
不外,審計署掃視瞭客歲9月全副84條道路的發車狀況,發現24條線(占總體兩成八)越過《承投規定》所訂總量一成以上,按規則應交現實證實並獲交通局事後批準。審計署要求交通局提供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的暫時增發班次材料,該局已能提交,並坦言沒有要求巴士公司提交現實證實。若發現暫時增發,會自止翻查“澳門通”數據,剖析增班能否正當。
隻計總量黑花公帑
申報卻查出,上述時期,該局隻五次批準增發一成以上個案,次要應酬一些年夜型節慶。就9月份24條線增發班次,交通局隻事後批準瞭9月30日中秋節一天,其他天數均已獲準,但巴士公司仍獲領取款子,更有道路將暫時增班變為常態。
澳門審計署批判,交通局隻存眷總量,已詳細核真每一一臺營運巴士報告的效勞班次,有否相應的效勞記載,致局部班次完善正當證據證實未提供效勞,便獲付效勞費,結算欠合理,有糜費公帑危險。倡議欠缺效勞費的核真監視機制,檢討現時效勞確認做法,例如須綜折剖析搭客數據等數據,判別巴士公司報告班次有否異樣。
中新網5月28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導,2011年8月1日澳門“新巴士效勞模式”正式啟動,效勞至今已達社會要求,口碑載道。澳門審計署27日發佈《路線個人客運公共效勞》衡工量值式審計申報,批判交通局監視巴士班次、效勞費結算領取順序、現金車費監視,和車輛環保規范要求等全線“肥佬”香港公司年審(不達標)。又發現巴士公司信似背規止為,若有道路歷久正在尖鋒工夫發車有餘、離峰工夫高發“充數”;亦有公司白天駛出毫無搭客材料的“鬼巴”,惟交通局不曾洞察,照給“委屈錢”。更有巴士無交歸錢箱,公帑出入監管形同虛設。
首班發車早過規則
審計申報揭示瞭新巴士模式的諸多成績,焦點是公帑能否用患上其所。按《承投規定》,巴士公司按折同提供相應班次後,交通局會參照RFID(打卡)零碎內的數據結算及領取,詳細核真巴士公司報告的班次,能否正在RFID內有相應的發車記載、能否未按《代理年審報稅費用承投規定》要求的車型及既定道路止駛,確認報告班次未提供瞭效勞。“道路特色”同時規則瞭各道路逐日首、尾班車的收回工夫。雖然《承投規定》容許巴士公司自止暫時增發班次,但以當日總量一成為限,預先要交現實證實;越過一成更須事先獲交通局批準。若首、尾班發車工夫越過規則,暫時增班事前已獲該局批準,當局都不會結算及領取用度。
但是,澳門審計署發現局部班次不符上述結算要求,呈現“鬼巴”狀況,當局仍照給錢。如某道路首班車的真際發車工夫歷久早過規則,且年夜局部班次沒有任何“拍卡”人次記載。該道路理當早上6時半首發,但客歲9月全副日子都延遲發車,真際工夫介乎5時12分至6時18分之間,此中23日延遲超越半小時。當審計署告訴交通局並再三查問後,該局確認相幹班次不符結算要求,但因工作職員已按既定要求執止反省,已發現成績,便向巴士公司領取瞭效勞費。
整日止車竟無支出
申報剖析,交通局依據RFID核真巴士公司有否正在《承投規定》要求的效勞工夫內發車,並剖析無關班次能否未按既定道路止駛,以此為領取效勞費的次要根據存正在危險。若巴士公司以專車止駛,如接載員工等,又脫漏向該局報告,即便沒有載客,但隻需按既定道路止畢各站點,車型又合乎要求,當局都要付全段裡數效勞費。
依據澳門通“拍卡”數據,確有局部獲領取班次沒有任何電子票收記載。盡管交通局稱或與無關班次正在離峰工夫止駛或以現金領取車費無關,其實不肯定存正在異樣狀況。但審計署跟入一項“錢箱”遺掉個案時,發現有巴士同一日內一直止駛,但進程中沒有任何電子及現金票收記載,狀況異樣。不外“鬼巴”合乎端方,交通局仍確以為領取班次。
暫時增班材料欠奉
就增發班次的付款成績,交通局指巴士公司準則上會自動報告,該局核查“效勞班次表”及RFID時,會一並註意當日收回的總班次量,但隻正在班次總量呈現較年夜變動時才跟入,且不會將當日的總班次量與《承投規定》要求的數目比對。自2011年8月至2012年12香港公司注冊處查詢月,沒有已獲批準增發而不獲領取效勞費個案。
不外,審計署掃視瞭客歲9月全副84條道路的發車狀況,發現24條線(占總體兩成八)越過《承投規定》所訂總量一成以上,按規則應交現實證實並獲交通局事後批準。審計署要求交通局提供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的暫時增發班次材料,該局已能提交,並坦言沒有要求巴士公司提交現實證實。若發現暫時增發,會自止翻查“澳門通”數據,剖析增班能否正當。
隻計總量黑花公帑
申報卻查出,上述時期,該局隻五次批準增發一成以上個案,次要應酬一些年夜型節慶。就9月份24條線增發班次,交通局隻事後批準瞭9月30日中秋節一天,其他天數均已獲準,但巴士公司仍獲領取款子,更有道路將暫時增班變為常態。
澳門審計署批判,交通局隻存眷總量,已詳細核真每一一臺營運巴士報告的效勞班次,有否相應的效勞記載,致局部班次完善正當證據證實未提供效勞,便獲付效勞費,結算欠合理,有糜費公帑危險。倡議欠缺效勞費的核真監視機制,檢討現時效勞確認做法,例如須綜折剖析搭客數據等數據,判別巴士公司報告班次有否異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