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大陸籍人士在臺商務居留限高階管理層
中新網5月29日電 據臺灣“地方社”報導,臺政府外務部門明天(29日)道,年夜陸籍人士赴臺居留方法擬新增“商務居留”形式,僅限陸籍臺灣地域擔任人請求,不會開放陸籍勞工。
“臺聯黨”“立法院”黨團上午召開記者會,黨團總召林世嘉道,據“香港公司注冊處查詢臺聯黨”團自“外交部”獲得的外部建法材料,患上知“移平易近署”擬修改“年夜陸群眾正在臺灣居留或假寓答應方法”,將增列“商務居留”名目,並將居留工夫從現止4個月,一舉放寬為每一次3年,可延伸2年,同時答應配頭、已成年子女請求赴臺。
林世嘉道,黨團憂心對陸籍人士赴臺居留限度年夜幅松綁後,將沖擊臺灣勞工失業市場,且可能造成“一人正注冊離岸公司在臺工作,百口正在臺居留”情景。
註冊香港公司r> 缺席記者會的“外交部移平易近署”移平易近事務組假寓科科長黃英貴道,能夠“商務居留”名義請求赴臺居留的年夜陸籍人士僅限陸資企業擔任人、陸資企業司理人、跨境公司外部調感人員、平易近用航空器或舟舶公司正在臺駐點職員,都是屬於治理階級。
黃英貴道,依據統計,客歲1月到11月間,請求赴臺居留的陸籍人士共1000多人,人數其實不多,將來開放商務居留最長達5年,但要根據其正在臺投資額決議繁多企業可請求赴臺人數,也較其餘境外商務人士赴臺商務居留規則更嚴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