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銷商每噸凈賺100萬 高管年收入不敵直營店收入
昨日有媒體報道指,茅臺董事長袁仁國在上月29日召開的茅臺股東大會上透露,茅臺專賣店和直營店每賣一噸酒可賺100多萬元。然而羊城晚報記者采訪發現,據茅臺2011年年報顯示,袁仁國本人稅前僅為132萬元,茅臺全部高管年收入合計僅為843萬元,不及一家最低規格直營店過千萬元的收入。
打擊假酒加速直營店擴張
作為控制終端價格與打擊假酒的一項戰略,茅臺今年上半年將開出31家直營店,這些直營店的供應量有10噸、20噸、30噸三種規格,視不同地區而定,位于廣州地區的專賣店則在白云區新市的白云花園,目前仍在裝修中。
而在此大規模直營店開店之前,茅臺對終端價格的控制主要以規定專賣店的最高限價為主,目前每家茅臺專賣店的53度飛天茅臺限價規定為1519元。一位接近茅臺高層人士告訴羊城晚報記者,“想要成為茅臺專賣店的經銷商已經不大可能,因為無論誰開店就像開了臺印鈔機”。據悉,已有的茅臺專賣店私下轉讓用已過千萬元。
羊城晚報記者了解到,茅臺加速擴張直營店的一個目的是為了打擊假酒。事實上,一直以來除了被指“價格暴利”,茅臺還面臨著造假的困擾。
不久前,有媒體報道稱《貴州茅臺員工被指偷竊商標造假茅臺酒》,直指茅臺內部人士造假。對此茅臺在其官網掛出了聲明,表示“公司對包括商標在內的各類企業財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從未發生過此類現象”。
經銷商每噸凈賺100萬
據悉,日前袁仁國在股東大會上透露了茅臺經銷商的收入,他表示專賣店和直營店正常來講不會出現假酒,因為經銷商每噸酒可賺100多萬元,如果造假被抓,對專賣店來說“虧大了”。按照茅臺直營店最小10噸酒供貨量的規模,則年收入至少1000萬元。羊城晚報記者發現,這一數字超過了去年茅臺所有高管年收入的總和。
據茅臺2011年年報顯示,在茅臺高管中董事長袁仁國以稅前132萬元的年收入排在榜首,僅相當于經銷商賣1噸酒的利潤。除去獨立董事,收入最低的副總張家齊,年收入僅為13.89萬元,剛剛擠入財產申報底線。所有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無一持股,年收入總計為841萬元,并且由于還沒有實行股權激勵政策,上述高管無一人持股。
不過,這一局面將暫時維持。在股東大會上,對于投資者詢問茅臺集團的股權激勵政策有無進展,袁仁國表示“國資委有規定,不再搞股權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