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屆本科畢業生如何申請澳門大學研究生
澳門大學研究生的申請要求
戶籍要求:
若申請人為應屆本科畢業生,其現戶籍地(即報名時之戶籍地)及原戶籍地(即入讀本科前之戶籍地)皆必須屬於以下二十五省市及自治區 :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蘇省、遼寧省、四川省、浙江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山東省、陜西省、河南省、江西省、貴州省、云南省、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黑龍江省及吉林省。
若申請人為往屆本科畢業生,其現戶籍地(即報名時之戶籍地)必須屬於上述二十五省市范圍內。
若申請人為應屆本科畢業生,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課程除外(報讀此課程需有兩年全職工作經驗),可報讀所有其他課程。
如為往屆本科畢業生:
只可報讀工商管理及公共行政碩士學位課程。如報讀其他課程,申請人必須參加應屆內地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其初試成績須達到國家規定的一區分數線。
申請人須獲得與報讀課程相關之四年制本科/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成功被錄取的學生只獲臨時錄取,待取得本科/學士學位畢業資格及總成績達到有關學院的要求后,將獲正式錄取。
申請人學士學位畢業總平均分達到相等於* C 或以上之成績。(法學院課程除外)
申請人必須具有報讀課程所要求之語言能力。
*相等於4分制GPA之2.3分,20分制之14分或100分制之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