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24億免稅品市場的利潤空間
自1995年以來,我國免稅品市場年平均增長率超過8%,大大高于全球3%的平均發展速度,到2002年末,免稅品銷售額達到3億美元,進入世界免稅品銷售前20位的國家行列。但賣的卻是外國高檔產品,國貨被長期隔之門外。
免稅品的利潤絕不低于50%
從今年4月份開始,我國將進一步加大鼓勵國產商品進入中國免稅品市場的力度,并力爭在今后3至5年時間內,使國產商品在免稅品市場中的份額由目前的20%提高到50%。
自1991年以來,一系列旨在促使國產商品在免稅品市場經營空間不斷拓展的政策陸續出臺。1991年,國務院批準免稅店經營國產煙、酒、絲綢、服裝、保健品藥品、工藝品六大類商品。從此,國產商品開始進入我國的免稅品市場;1996年,國務院批準對我國出境口岸免稅店銷售的國產商品試行退(免)稅政策,進一步刺激了國產免稅商品的消費。2002年,國產商品在中國免稅品市場銷售份額首次突破20%,比2000年增長了近一倍。
2002年初,經國務院批準,我國對免稅行業經營國產商品種類的限制被打破,國產免稅商品的退稅手續也相應進行了簡化,香水、化妝品、手表、打火機、皮具、食品等種類的國產精品開始全面進入免稅品市場,國產商品在免稅品市場所占份額迅速提升。
國家經營免稅業務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國家以行政手段指定國有專業公司統一經營全國的免稅品銷售業務。如中國、韓國、菲律賓、愛爾蘭等國采取的是這種方式。二是政府采取國際招標的方式,確定經營本國免稅業務的專營公司。在高度私有化國家,不存在經營免稅業務的國有專業公司,政府授權有關部門或專業的國際招標公司統一對外招標,標的底線一般都會維持較高的水平。如美國、法國、瑞典、香港地區等都采取這種方式。
早在2002年6月20日,“為進一步加強免稅商品經營管理,體現免稅業特許經營政策,理順企業與國家的利益分配關系”,國家財政部頒發了《關于征收免稅品經營專營利潤的通知》。《通知》明確規定,“凡經營免稅商品的企業,均按企業經營免稅商品業務產生的稅后利潤的8%上繳專營利潤。”
國貨進入免稅市場將有利于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的轉型
目前增值稅改革出臺的最大難點在于對稅收收入影響太大,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宜分步走,實行分品種的方式更為可行。從這個角度講,國貨免稅的面越廣,推進消費型增值稅的阻力會相應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