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離岸公司”
離岸公司(Offshore Company)
何謂“離岸公司”
近年來我國外商投資和境外出現了一種新的現象,外商投資來源地以香港公司為主,同時一個不為人所知的加勒比海島國英屬維爾京群島占到了第二位,其次為開曼群島等離岸法域(詳見《離岸公司法》(張詩偉著,中國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其實近年來通過在香港、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等地注冊“離岸公司”,再通過離岸公司返回大陸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已經成了不少內地企業間公開的秘密。內地企業在上述離岸地設立離岸公司,其目的主要有以下幾個:在美國、香港或新加坡等地;設立控股公司,進行資本運做;進行稅收籌劃、全球貿易、合資公司等。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多數為島國)近些年紛紛以法律手段制訂并培育出一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域,這些區域一般稱為離岸法區。而所謂離岸公司就是泛指在離岸法區內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如英屬維京群島、紐埃島、巴哈馬群島、塞舌爾群島、巴拿馬共和國、毛里求斯共和國等,允許國際人士在其領土上成立一種國際業務公司。當地政府對這類公司沒有任何稅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費,同時,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這類公司,為其設立銀行帳號及財務運作提供方便。通常情況下,這類地區和國家與世界發達國家有很好的貿易關系。
無論在上述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注冊的海外離岸公司,均具有高度的保密性、減免稅務負擔、無外匯管制三大特點,因而吸引了眾多商家與投資者選擇海外離岸公司的發展模式。離岸公司與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區別在稅收上。與通常使用的按營業額或利潤征收稅款的做法不同,離岸法區的政府只向離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費,不再征收任何稅款。而且幾乎所有的離岸法區均明文規定:公司的股東資料,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享有保密權利。而“離岸”的含義是指投資人的公司注冊在離岸法區,但投資人不用親臨當地,其業務運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開展。
基本法律界定《離岸公司法》(張詩偉著,中國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對此有最權威和系統的論述和界定:離岸公司為非當地投資者在離岸法域依當地離岸公司法成立的僅能在離岸區以外區域進行營業活動的公司,并非所有在BVI(英屬維爾京群島)、 Cayman Islands (開曼群島)等離岸法域注冊成立的公司就是離岸公司。
根據該《離岸公司法》的論述,其主要界定如下:
特點
從嚴格意義來說,離岸公司并不是一個非常準確的法律用語。離岸公司(offshore company)是人們用來泛指在離岸法域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根據注冊地的法律,這些離岸公司都有不同的稱呼。比如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稱之為商務公司(Business Company),而在開曼群島稱之為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在中國語境下,其也稱為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
特征:
地域要素
離岸公司必須在特定的離岸法域成立,這是離岸公司的地域要素。 世界上各大洲都有許多著名的離岸法域,這些法域主要是一些島國,當地為了吸引投資,改善當地經濟發展,都特別制定離岸公司法,以鼓勵世界各地資本到其當地注冊,對于企業的營業所得免除或者收取少量稅賦,每年僅收取一定的管理費。
法律要素
離岸公司成立的法律依據必須是離岸法域專門的離岸公司法規范,這是離岸公司的法律要素。比如,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當地規范離岸公司的法律是《維爾京國際商務公司法》,而在開曼群島,則為《開曼群島公司法》第七章下的豁免公司規范。
資本要素
一般而言,離岸公司的注冊資本來源于離岸法域之外的投資者的投資,或者說離岸公司的投資者或設立人具有非當地性,這是離岸公司的資本要素。從各國創設離岸公司法的目的來看,其本質是為了方便境外投資者的資本運作。
而從實踐來看,由來自離岸地外的投資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它經濟組織)和資本設立的公司構成了離岸公司的主體部分。
運營要素
離岸公司不得在離岸法域內經營,或者說離岸公司是排除其在本土經營的公司,這是離岸公司的運營要素。幾乎所有的離岸公司法都規定,一旦發現離岸公司在離岸法域內與其他公司簽訂商業合同,那么當局就將撤銷該公司的離岸地位。離岸公司的注冊地在離岸法域境內,而其主要經營管理活動都在所注冊的
離岸法域之外進行,離岸公司由此具有了注冊地和經營地相分離的特征。這種分離有時不僅體現在公司的投資者不具有離岸法域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上,還體現在其董事、經理等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一般也不是注冊地的居民上。
分類
如上述,離岸公司是非當地投資者在離岸法域依當地離岸公司法成立的僅能在離岸區域以外進行經營活動的公司,而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又可以將離岸公司做出如下的分類:
按公司成立方式
新設離岸公司:指通過注入資本在離岸法域依據離岸公司法成立的公司。
存續離岸公司:指根據離岸法域之外的法律而成立,再經離岸法域公司登記官
的批準而取得離岸公司身份的公司。
按投資目的地劃分
典型離岸公司:指甲國母公司通過設立于乙國的離岸子公司,以其名義在丙國從事投資。
變形離岸公司:指甲國母公司為返回本國再投資,而在乙國設立離岸子公司,然后轉回本國進行投資,從而有效規避了法律對本國企業轉投資的限制或者享有外國投資者待遇。
按公司目的事業不同
離岸貿易公司
離岸投資公司
離岸控股公司
公司
離岸咨詢公司
離岸雇傭公司
按公司設立人的不同個人離岸公司:從離岸注冊的實際看,設立人主要為高收入階層,主要有企業家、商人、高級管理人員、演員、作家、發明家、工程師、知識產權所有人、財富繼承者以及顧問和醫生等專業人士。個人注冊離岸公司多是為了進行投資、稅收以及移民的籌劃,而離岸公司正滿足了辦理這些事務隱私以及安全保密
的要求。
機構離岸公司:包括控股公司、跨國公司、大型聯合企業、航運公司、金融公司、貿易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特許公司等不同形式離岸法域列表
開曼群島
英屬維爾京群島
毛里求斯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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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海外離岸公司的優勢
運用離岸公司進行貿易往來,利用離岸帳戶進行海外結匯。方便快捷,管理順暢,合理避稅海外公司回國內再投資,享受國家三免兩減半的國稅政策,以及更加優惠的地方稅務政策;通過離岸公司為產品申請國內涉外商標,提高品牌形象;通過離岸公司為產品申請外國商標,打開海外市場,保護產品品牌權益;通過離岸公司為引進的外國產品申請商標,擁有獨立的注冊地產品市場和權利;
離岸公司可以使煩瑣的海外投資過程變得簡單而合法,并且得到嚴密的資料保密;
離岸公司可以讓您海外企業的戰略計劃變得現實,以及保密效果;
對于高新技術產業以及中小型企業的融資活動:
實現海外,例如美國的納斯達克(NASDAQ),新加坡賽斯達克(SESDAQ),香港創業板對小型資本融入活動(小于5000萬美金的小型融資),可以讓您融到的海外個人資本或其他游動資本順利到位,為您的企業發展實現傳略發展;離岸公司管理方便,經營范圍寬松,有完善的英美公司法典作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