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離岸公司注冊地公司組織文件要求異同
離岸公司對很多內地企業家和投資人士來說還是非常神秘的一種商業形式,不過離岸公司注冊和離岸操作已經是市場上比較成熟的模式,世界500強多數都有注冊離岸公司。因此,近些年,內地企業家和投資者對離岸公司的熱情空前高漲。
不過對于離岸公司不了解,會給很多有意向注冊離岸公司的企業家和投資者帶來不便。下面香港瑞豐德永負責海外離岸公司注冊業務的李經理將就BVI、開曼和百慕大這三大全球最著名的離岸公司注冊地的組織文件法律做簡單介紹:
三家離岸公司注冊地法律要求的離岸公司組織文件都包括公司大綱和公司章程,只是具體要求不同。比如,BVI公司的大綱需包括公司名稱、注冊地址、注冊代理機構的名稱和地址、公司目標、資本結構詳細情況等。此外,BVI公司還需提交一份公司不會從事法律所禁止的相關活動的聲明。
同時,在向公司注冊處提交大綱進行注冊登記時,須同時提交公司章程。這里的大綱和公司章程是可供公眾查閱的。怎么注冊離岸公司
而開曼公司的大綱須列明公司的名稱和注冊地址,也可以包括公司的經營范圍。公司章程則規定了公司與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這里公司章程一般不供公眾查閱。
最后,百慕大公司大綱規定海外公司的經營范圍條款和權力。公司一般采用百慕大公司法第二條所含的標準經營范圍。除非明確排除,否則也將采用百慕大公司法第一條所含的標準權力。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與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無須提交公司注冊處。
百慕大的公司大綱需提交公司注冊處以備公眾查閱,而公司章程公眾不能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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