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公司注冊資本與經營范圍有何限制 注冊離岸公司手續【多圖】
目前大部分離岸地實行的是授權資本制度。資本的多少取決于客戶自身需求。在作出決定前,一般需要考慮離岸公司的用途。雖然公司授權資本代表工地可以派發最高股份數,但是由于資本金不實繳,并不完全代表公司的資產及償付能力。一般對最低和最高授權資本沒有規定,但是政府為了便于收繳年費均制定了標準授權資本,例如,開曼是5000美元,庫克島是5000美元。超過此標準的授權資本,要繳付費用。有些地方沒有規定授權資本,例如,薩摩亞。政府依照一種標準收取牌照費。英屬維爾京的商業公司法制規定了公司可以派發5000股,但沒有規定授權資本是多少。超過最高股份,需要繳付額外牌照費。注冊離岸公司手續
離岸地法律通常對特許行業進行限制。特許行業是指需要在注冊地獲得政府批準并領取牌照的業務,如,、受托、保險、、證券、協會、銀行和注冊代理人等行業。除此之外,離岸公司的經營范圍沒有限制。但由于離岸公司只許在離岸地以外經營,其經營范圍也受到外國法律的制約。
在遙遠陌生的海外國家或地區注冊一家公司,聽起來是件困難且手續繁雜的工作。事實上,當前的離岸管轄區大多制度寬松,對投資者并無太多限制和要求, 注冊離岸公司手續也并不復雜,滿足以下條件即可。
1. 注冊的資本:海外離岸公司注冊資本的多少取決于客戶經營規模、用途的需求。一般來說,離岸法區對注冊資本并無限制。
2.注冊公司的地址:注冊海外離岸公司,需要有一個當地的公司地址。
3.注冊公司的名稱:海外離岸公司的名稱選取比較自由,除了一些特定的限制之外。一般來說,公司名稱必須包括「Limited」、「Corporation」、或簡寫「Ltd.」、「Corp.」、或「Inc.」。 如擬用的公司名稱與已注冊的公司名稱相同,便不能注冊。而且,公司名稱一般不能含有「銀行」、「保險」等字眼。對某些國家來說是可以的,例如在英屬維爾京群島(BVI)、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及薩摩亞(Samoa)等國家,注冊公司都可使用中文名稱。
4.股東及董事:至少一名股東及董事,股東可同時兼任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