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進料加工貨物的報關
對進料加工貨物的報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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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進料加工? 進料加工是指國內有外貿經營權的單位用外匯購買進口原料、材料、輔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加工成品或成品后再返銷出口的業務。 2. 經營進料加工應具備什么條件? (1) 經營人必須是經主管部門或其授權主管部門批準的具有外貿出口經營權的進出口公司,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 (2) 用外匯購進的進口原料,零部件必須加工成成品復出口。 (3) 進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的所有權歸經營人,經營人自負盈虧。 3. 進料加工進口料件的外匯來源有什么要求? 進口料件的外匯來源必須是屬于進料加工專項外匯: (1) 經貿部撥給專業進出口總公司,及總公司撥給子公司的進料加工匯。 (2) 經貿部撥給省、市、自治區外貿局的進料加工用匯。 (3) 各省市自治區用地方外匯和留成外匯撥出專供進料加工用的原材料外匯。 (4) 出口機電產品,由經貿部撥給各有關部、局供進料加工用的原材料外匯。 (5) 中央下撥的出口商品包裝用匯。 (6) 工貿公司由主管部門批準的進料加工用匯。 4. 進料加工經營單位需經哪些單位批準? 5. 經營進料加工的單位怎樣才能申請免稅? 6. 經營單位怎樣向海關辦理進料加工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經營單位在辦理進料加工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時,應向海關交驗下列單證: (1)經貿主管部門簽發的《進料加工批準書》。 (2)對外主管部門的合同副本或定貨卡片,如屬對口合同的,還應同時交驗出口合。 (3)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單證。 7. 專為包裝出口商品所進口的包裝物料應怎樣辦理手續? 與進料加工一樣憑合同及有關批文、其他單證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海關予以保稅。對包裝物料與外貿公司,生產工廠間的購銷合同辦理。 8. 進料加工進出口貨物怎樣辦理報關手續? (1) 進料加工貨物進出口時,經營單位應填寫《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和"進料加工進(出)口貨物專用報關單"向海關申報,同時交驗貨物的運單、發票、裝箱單等有關單證。 (2) 進料加工合同項下進口的料、件,免領進口貨物許可證,出口的成品如屬出 口許可證。管理商品,應交驗出口貨物許可證。 9. 進口料件與國內料件串換怎樣辦理海關手續? (1) 工藝性料、件串換,經營單位應經主管海關核準,并具備保稅工廠監管 (2) 工廠要健全管理制度,按海關要求建立帳冊、記錄投料與產出時間備查。 (3)出口成品中,屬于搭配使用國產原料加工出口部分,如屬應征出口稅的,可予免稅。 10. 進料加工貨物內銷怎樣辦理海關手續? 11. 受國家管理和禁止的出口商品的進料加工有什么具體規定? (1)凡按規定需要報批的進料加工業務,不論使用何種外匯,經營單位需憑正式批件向海關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并向經貿部有關發證單位申請出口許可證。 (2)凡屬國家以批準下達的出口計劃內列名19種商品的進料加工業務,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貿廳(委)、外貿局根據國家下達的出口計劃所列品種和數量進行審批,發給申請單位"19XX年出口計劃內商品原材料審批表",同時抄報經貿部。經營單位憑核發的"19XX年出口計劃內商品進口原料審批表"和所簽合同副本或定貨單向海關領取《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并憑當年出口計劃和《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向經貿部有關發證單位申領進料加工商品的出口許可證(各專業外貿、工貿總公司計劃內自營部分由總公司按此辦法審批)。 (3)上述19種商品進料加工超計劃或計劃外出口,以及國家禁止出口商品的進料加工業務有關經營單位報省(區)、市經貿廳(委)、外貿局或主管總公司審查平衡后由?。▍^)、市經貿廳(委)、外貿局或主管總公司逐筆報經貿部審批,海關憑經貿部審批的計劃外或超計劃外出口商品的批件和經營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或定貨卡片核發《進料加工登記手冊》,發證單位憑經貿部的批件和《進料加工登記手冊》核發出口許可證。 (4)經營19種需加強宏觀管理的商品和8種國家禁止出口商品進料加工業務的單位,必須是承擔國家出口創匯的有該兩類商品經營權的進出口企業,其他企業不得經營。 12. 進料加工進口料件加工為半成品后轉讓給其他單位再加工怎樣辦理海關手續? 13. 進口料件調撥使用怎樣辦理海關手續? 進口料件如需要異地加工出口的,接受料件的單位,應填寫《異地進口料件申請調撥證明書》1式2份,報主管海關批準后,1份交調入地海關留存備案核銷,1份退接受料件的單位轉交申請調出料件的單位向調出地海關辦理核銷手續。 14. 進料加工合同完畢后怎樣向海關辦理核銷手續? 出口合同中規定由國外客戶免費或有價提供的原輔料的包裝物料,加工成品后,如有剩余,由經營單位提出申請,海關同意后可以轉入其他出口合同中繼續加工出口,如有內情,應及時補納關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