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標志的定義及分類
包裝標志是為了便于貨物交接、防止錯發錯運,便于識別,便于運輸、倉儲和海關等有關部門進行查驗等工作,也便于收貨人提取貨物,在進出口貨物的外包裝上標明的記號,包裝標志有以下類型:
(1)運輸標志,即嘜頭。這是貿易合同、發貨單據中有關標志事項的基本部分。它一般由一個簡單的幾何圖形以及字母、數字等組成。嘜頭的內容包括:目的地名稱或代號,收貨人或發貨人的代用簡字或代號、件號(即每件標明該批貨物的總件數),體積(長×寬×高),重量(毛重、凈重、皮重)以及生產國家或地區等。
(2)指示性標志。按商品的特點,對于易碎、需防濕、防顛倒等商品,在包裝上用醒目圖形或文字,標明"小心輕放"、"防潮濕"、"此端向上"等等。
(3)警告性標志。對于危險物品,例如易燃品、有毒品或易爆炸物品等,在外包裝上必須醒目標明,以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