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貿易業務介紹(出口轉關運輸貨物申報單&nb
索引:主管海關 申報單位 發貨單位 發貨地 電話 報關單號 合同號 許可證號 貿易方式 配額證 檢證號 手冊號 集裝箱號 箱規格 箱數量 封志號 承運單位 運輸工具 提運單號 有效日期 報關員 錄入員 備注 商品編碼 件數 包裝 品名及規格 數量 重量 成交價格
--主管海關:貨物主管地海關的四位代碼。根據《關區代碼表》確定。例如:主管海關為虎林海關則應填寫"1912"。該項數據不能填錯!
--出境海關:貨物出境地海關的四位代碼。根據《關區代碼表》確定。例如:口岸海關為老港海關則應填寫"5201"。該項數據不能填錯!
--申報單位:向海關申請辦理轉關運輸的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該項數據必須填寫!
--發貨單位:出口貨物發貨人的名稱。該項數據必須填寫!
--發貨地:出口貨物發貨人所在地的5位地區代碼, 所在地指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
--電話:發貨單位電話號碼(加區號)。
--報關單號:海關審定的《出口貨物報關單》編號。
--合同號:出口貨物的合同或協議的詳細年份、字頭和編號及附件號碼。該項數據必須填寫!
--許可證號:外經貿部及其授權發證機關簽發的出口貨物許可證的編號。一份申報單只允許填報一個許可證號。
--貿易方式:按海關《貿易方式代碼表》確定的貿易方式四位代碼。
--配額證:出口配額證編號。
--檢證號:出口檢證號。
--手冊號:出口貨物屬來料加工、補償貿易、進料加工或外商投資企業為履行產品出口合同時, 由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的編號。
--集裝箱號:運載貨物的每一個集裝箱的號碼。
--箱規格:集裝箱的箱型(40英尺/20英尺)。
--箱數量:集裝箱標箱的數量(一個40英尺按兩個20英尺計算)。
--封志號:海關施加的封志號碼或海關認可的商業封志的號碼。
--承運單位:經海關核準的承運轉關運輸貨物的企業名稱。
--運輸方式:境內承運貨物轉關的運輸方式(火車/汽車/飛機/輪船/郵運/其它)。
--運輸工具:境內公路運輸的車牌號/鐵路運輸的車次/空運的航班號/江海運輸的船舶名稱和航次。該項數據必須填寫!
--提運單號:填寫海運的提運單號/陸運的運單號/空運的貨運單號(總提運單號和分提運單號)/郵運的稅單號。轉關貨物中有二個以上的封志號時, 若為連續號, 則可填寫"最小號-最大號", 例如"51040-51045"; 若為不連續號, 則應填寫每一個封志號。
--有效日期:轉關貨物計劃運抵出境地海關的具體日期, 例如:預計運抵指運地時間是1999年11月5日, 則應填寫為"19991105"。該項數據必須填寫!
--報關員:申辦出口轉關手續的報關員的姓名。
--錄入員:錄入本申報單的操作員代碼。
--備注:對貨物的一些補充說明。
--商品編碼:貨物在《海關統計商品目錄》中所對應的號別。該項數據必須填寫!
--件數:貨物的總件數。
--包裝:貨物的包裝式樣如袋、箱、捆、包、桶等。
--品名及規格:貨物的全稱、規格、型號、品質、等級。該項數據必須填寫!
--數量:按《海關統計商品目錄》規定的標準計量單位的貨物數量。
--重量:貨物的全部重量, 以公斤為單位。
--成交價格:海關審定的貨物成交價格, 以人民幣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