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性包裝和定牌問題
a.中性包裝
指商品和內外包裝上均無生產國別和生產廠商名稱。這種中性包裝的做法是國際貿易中常見的方式,在買方的要求下,可酌情采用。對于我國和其他國家訂有出口配額協定的商品,則應從嚴掌握,因為萬一發生進口商將商品轉口至有關配額國,將對我國產生不利影響。出口商千萬不能因圖一己之利而損害國家的聲譽和利益。
b.定牌
指賣方按買方的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裝上標明買方指定的商標和牌號,稱之為定牌生產。在國際或國內貿易中。 有許多大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和專業商店,在其經營的商品中,有一部分商品使用該店專有的商標和牌名,這部分商品即是由商店要求有關廠商定牌生產的。
在國際貿易中,定牌商品有的在其定牌商標下標明產地,有的則不標明產地和生產廠商。后一種做法,稱為定牌中性。
我國目前接受外商定牌的出口產品很多,大部分均標明"中國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