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離岸公司在中國發展非常迅速,很多內資企業通過英屬維爾京群島等地注冊離岸公司,憑借當地優惠的稅收政策進行國際避稅活動。中國內資企業可以通過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不同形式的離岸公司,運用不同的避稅手段,來實現國際避稅和企業利潤最大化的目的。BVI公司是如何避稅的呢?
在稅收方面,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律規定:
1.無論所得稅法有何規定,離岸公司支付給非居民的所有股息、利息、租金、專利使用費、薪酬和其他價款以及非居民因持有離岸公司的股份、債券和其它證券而獲得的資本收益免納所得稅。
2.由離岸公司的股份、債券和其它證券而產生的遺產稅、贈與稅或其他稅收對非居民免征。
3.離岸公司作為受讓人或者是轉讓人的財產轉讓文據,與離岸公司股份、債券或者其它證券相關的文據以及與離岸公司的其他業務交易有關的文據免征印花稅。
在2005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的新稅法中,英屬維爾京群島停征以前的企業和個人所得稅。此外,新的稅法也在稅種目錄中添加了一些重要稅種,如:預提所得稅、社會保障稅等。即停征兩個稅種,新開征兩個稅種。
為了與歐盟“儲蓄稅法令”保持一致性,英屬維爾京群島新增稅種——預提所得稅,預提所得稅的課稅基礎額為個人儲蓄存款的利息所得,稅額為應稅基礎的15%。同時該法案給予歐盟成員國公司以優惠,新稅法規定,這些公司如果在本島銀行或其他類似機構擁有儲蓄存款的話,則不征收其存款利息所得的預提所得稅。其他方面的稅收征收情況與原來的稅法相同,依然維持著英屬維爾京群島的避稅地的地位。
總體看來,英屬維爾京群島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對在島上的公司征收社會保障稅、預提所得稅、房產稅、土地稅、關稅、住宿稅。
中國跨國公司投資利用離岸公司進行國際避稅的形式主要有三種:
1.轉移定價。離岸公司利用轉移定價,在母、子公司之間或總、分公司之間,把利益集中到離岸地,從而避免或減輕整個公司集團的稅負。
2.返程投資之“內資外資化”。本國的投資者選擇在離岸地注冊離岸公司,再以“外商”的身份回國投資,以獲取內國的“超國民”優惠稅收待遇。據統計,“這類‘外資’約占我國每年引資額的1/3”。
3.繞道投資。跨國投資者通過將資金轉移到離岸公司,再向投資者母國或第三國投資以規避稅收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