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方式是指國際貿易中采用的各種方法。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貿易方式亦日趨多樣化。除采用逐筆售定的方式外,還有包銷、代理、寄售、拍賣、招投標、期貨交易、對銷貿易等。
包銷(exclusive sales)是國際貿易中習慣采用的方式之一。在中國出口業務中,根據某些商品的特點和擴大出口的需要,在適當的市場上,選擇適當客戶,也可采用包銷方式。
包銷(exclusive sales)指出口人(委托人)通過協議把某一種商品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個地區和期限內的經營權給予國外某個客戶或公司的貿易做法。盡管包銷也是售定,但包銷同通常的單邊逐筆出口不同。它除了當事人雙方簽有買賣合同外,還須在事先簽有包銷協議。采用包銷方式,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同包銷協議所確定的。兩者簽訂的買賣合同也必須符合包銷協議的規定。
代理是指代理人(agent)按照本人(principal)的授權(Authorigation)代本人同第三者訂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為。由此而產生的權利與義務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
在國際貿易中,商業上的代理是指貨主或生產廠商(委托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將指定商品交由國外客戶代銷的一種貿易方式。
寄售
寄售(Consignment)是出口商委托國外代銷商向用戶進行現貨買賣的一種交易方式。 出口商作為寄售人,將準備銷售的貨物先行運往國外,委托當地的銷售商按照寄售協議規定的條件在當地市場上銷售。在
出口貿易中,商品售出后,代銷商扣除傭金和其他費用后,將貨款交付給寄售人。
采用寄售方式,出口商應在寄售地區選定代銷人,簽訂寄售協議,然后將貨物運往寄售地點由代銷人現貨銷售。
寄售是一種先發運后銷售的現貨買賣方式。一般逐筆成交國際貿易,往往買主對出口方的產品有所了解,批量成交,遠期交貨。而以寄售方式銷售,可以讓商品在市場上與用戶直接見面。按需要的數量隨意購買,而且是現貨現買,能抓住銷售時機。所以對于開拓新市場,特別是消費品市場,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式 。 出口商承擔一定的風險和費用。
招投標
出口貿易——招標(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標人在時間、地點、發出招標公告或招標單,提出準備買進商品的品種、數量和有關買賣條件,邀請賣方投標的行為。
投標(tosubmit tender)是指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根據招標公告或招標單的規定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遞盤的行為。實際上招標、投標是一種貿易方式的兩個方面。政府采購物資,大部分采用競爭性的公開招標辦法。
拍賣
拍賣(auction)是由專營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托,在一定的地點和時間,按照定的章程和規則,以公開叫價競購的方法,最后拍賣人把貨物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
出口貿易現貨交易方式。
通過拍賣進行交易的商品大都是些品質的易標準化的,或是難以久存的,或是習慣上采用拍賣方式進行的商品。如茶葉、煙葉、兔毛、皮毛、木材等。某些商品,如水貂皮、澳洲羊毛,大部分的交易是通過國際拍賣方式進行的。
拍賣一般是由從事拍賣業務的專門組織,在一定的拍賣中心市場、在一定的時間內按照當地特有法律和規章程序進行的。
拍賣程序不同于一般的出口交易,其交易過程大致要經過準備、看貨、出價成交和付款交貨等四個階段。
期貨交易
出口貿易——期貨交易(futurestransaction)是眾多的買主和賣主要商品交易所內按照一定的規則,用喊叫并借助手勢進行討價還價,通過劇烈競爭達成交易的一種貿易方式。
期貨交易不同于商品中的現貨交易。眾所周知,在現貨交易的情況下,買賣雙方可以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點和時間達成實物交易。賣方必須交付實際貨物,買方必須支付貨款。而期貨交易則是在一定時間在特定期貨市上,即在商品交易所內,按照交易所預先制訂的“標準期貨合同”進行的期貨買賣。成交后買賣雙方并不移交商品的所有權。
對銷貿易
出口貿易——對銷貿易(counter trade)在我國又譯為“反向貿易”、“互抵貿易”、“對等貿易”,也有人把它籠統地稱“易貨”或“大易貨”。
一般可以把對銷貿易理解為包括易貨、記賬貿易、互購、產品回購、轉手貿易等屬于貨物買賣范疇,以進出結合、出口抵補進口為同特征的各種貿方式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