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辦理流程:
(1)形式審查
申請遞交后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2)實質審查
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
(3)公告
經審查,審查官認為商標申請可以被接受后,便會在美國官方商標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起1個月為異議期。(最長異議期為180天)。
(4)提交使用聲明
經過上述程序后,商標專利局頒發“允許通知”(anotice of allowance),非注冊證;頒發“允許通知”之后的6個月內,申請人必須提供在商業中真實使用商標的聲明,或申請預留商標。
(5)注冊核準
商標專利局接到真實使用聲明后,再次進行審查。如果經審查決定接受真實使用的聲明,頒發注冊證書。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大概需要9-12個月。
2、通過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辦理流程:
(1)遞交國際注冊申請
申請人需要通過網上申請或紙件申請遞交國際注冊申請,申請人的商標必須是已經在其原屬國(即本國)獲得注冊的商標或則已獲得受理通知的商標。
(2)繳費
商標局收到手續齊備的申請書件之后,登記收文日期,編定申請號,計算申請人所需繳納的費用,向申請人或代理人發出《收費通知單》。
申請人或代理人應在收到《收費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局繳納有關費用。商標局只有在收到如數的款項后,才會向國際局遞交申請。如申請人或代理人逾期未繳納規費,商標局不受理其申請,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3)國際局審查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國際局收到了國際注冊申請后,認為手續齊備,商品和服務類別及名稱填寫正確的,即予以注冊,認為手續不齊備的,將暫緩注冊,并通知商標局。
(4)指定國審查
商標能否在各指定國獲準注冊,要以各指定國的審查為準。
(5)領取國際注冊證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國際局收到符合《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的國際注冊申請后,即在國際注冊簿上進行登記注冊,并給商標注冊申請人頒發《國際注冊證》并通知各被指定締約方商標主管機關。
《國際注冊證》由國際局直接寄送給商標局國際注冊處,再由商標局國際處轉寄給申請人或商標代理機構。應該注意的是,申請人填寫地址一定要清楚(可增加通信地址),如果申請人的地址有變動,應及時辦理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