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處是由一個或多個外國公民或印度尼西亞公民指定,由外國公司或聯合外國公司指定為其代表,其意圖如下:
處理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顧慮,或;
在印度尼西亞或其他國家建立和發展外商直接投資公司。
如果您還沒有在印度尼西亞的潛在客戶,并希望在這個國家通過市場調查探索您的業務可能性,最好先開設一個辦事處而不是公司。
印尼辦事處有兩種類型可選擇:
1.外交辦事處
建立一個外交辦事處(KPPA)可以讓你使用很少的錢就能出現在市場中。外交辦事處比外貿辦事處更為籠統,通常是出于管理原因而設立的。
該角色僅限于:監督,管理,聯絡,協調和代表母公司。
從法律角度來看,在印度尼西亞建立外交辦事處相對簡單。您必須向印度尼西亞投資協調委員會(BKPM)提交申請。這可以由外國公司的董事或經理進行,或者是由印度尼西亞的董事候選人代表外國公司但他必須在印度尼西亞設立辦事處之前任命。另一種選擇可以是授權書。
2.外貿辦事處
根據工業和貿易部法令:402 / MPP / Kep / 11/1997。愿意在印度尼西亞開設辦事處的所有外貿公司或聯合企業(協會)都必須從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工業和貿易部獲得SIUP3A許可證。
只有具有高學歷和經驗的外國或印尼人才有資格管理辦事處。
這個人的職責是擔任辦事處負責人或代表助理,其教育背景必須至少大學畢業或與大學畢業相當,并且在他將要工作的領域有3年以上的經驗。
辦事處可以作為其委托人的銷售代理/制造代理/購買代理。顧名思義,這種辦事處用于交易和營銷。擁有SIUP3A有效許可的外貿辦事處允許的活動包括:擔任買賣代理和進行市場調查并制作宣傳材料。
有必要了解的是,外交辦事處和外貿辦事處都不允許您真正開展業務。您不能簽署或簽訂任何合同,產生收入甚至參與印度尼西亞公司的管理。
以不同形式設立印尼公司,設立要求和允許經營的業務都是不一樣的,因此在注冊印尼公司之前,市場調研非常有必要做,而且最好在熟悉印尼法律法規的專業人士的幫助下進行調研和注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