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注冊地屬性及稅收政策不同,又有以下十種最常見的運作模式:
1、運作資本
在國際資本運作中,離岸公司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境外上市。注冊離岸公司簡單方便,同時可以避開本國政府各種繁瑣審批程序。所以在各個離岸逐漸形成了穩健的境外上市模式,并慢慢建立了投資銀行、會計師、律師等金融、法律服務機構。此外,由于國際風投更熟悉各種合作模式,通過離岸公司在注冊地更易于達成相關協議,在國際融資方面更加易于操作;在離岸公司退出時,離岸公司簡單的法律結構,公司的買賣更加容易完成。
2、國際貿易公司
利用離岸公司進行國際貿易,離岸公司通過引入海外公司來獲得減稅機會。如果一家公司想在某一國家生產產品,并將他銷售往另一國家,那么由此產生的利潤可積累在該海外離岸公司,同時避免了許多外匯管制。
3、中間控股公司
大型公司組建中間公司在比較好條件的司法管轄區,投資國和被投資國之間沒有雙重征稅協定,使資本通過弱化,可以通過轉移定價來降低稅收負擔。
4、返程投資
國內投資者通過離岸公司,將股權以及資本轉移過來,再以投資的形式將資本投入國內,可以獲得國內政府的免稅等政策優惠,使利益最大化。
5、國際投資
跨國公司可以利用海外公司對上市公司、合資項目、公開上市公司、聯合公司的投資控股。避開本國對投資的各種限制,因為在部分國家,在許多情況下,特殊投資所帶來的的資本增值無須交稅。另外,離岸公司由于可以避開本國對外投資的限制,作為對外投資的跳板,加之離岸公司對股東資料的保密性,增加了投資人的安全。
6、雇傭公司
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利用海外公司雇傭在國外的工作人員。由此可以減少工資和旅行費用,為雇主提供節省稅款和社會保險繳款的便利。
7、個人服務公司
在工程、航空、金融、計算機、電影和娛樂業專業服務的個人,通過建立海外個人服務公司,可以獲得大幅度減稅的利益。
8、離岸基金
離岸基金設立的目的主要有漸變設立程序,利用離岸地對海外利得免稅進行合理避稅,以及利用離岸當地成熟的基金設立及服務功能,可以更合理的構建基金管理結構。
9、個人財富管理
對于個人資產價值的人來說,可通過海外投資,以達到分散資產風險的目的。離岸公司及離岸信托一方面可以保護收益人的隱私,另一方面可以作為投資者進入海外投資市場的便捷通道。而合理利用離岸結構,更可以在稅賦上獲得減免,增加個人資產價值。
10、合規避稅
在國際貿易中的定價轉移可以適當的減少公司的稅負或構成稅負的有效遞延;用離岸公司結合離岸信托或私人基金會可以大幅度減少遺產稅;移民前的規劃中合理的使用離岸公司,可以有效的減少稅收負擔。
目前運營離岸公司的主要難題有開戶難和經濟實質申報的問題。全球離岸銀行開戶政策監管加強,導致現在很多離岸殼公司無法申請銀行開戶,所以在選擇注冊地的同時也需要考慮是否方便開戶的問題。另外就是經濟實質申報,BVI和開曼等地已經實施經濟實質申報,這導致運營離岸公司的成本增加,所以在注冊離岸公司的同時也要考慮預算成本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