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政府公布了一件薪俸稅虛報事件,一對夫婦虛報申索扣除個人進修開支及認可慈善捐款罪成候判。首被告承認七項蓄意意圖逃稅控罪,次被告承認六項蓄意意圖逃稅控罪,觸犯《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2條第(1)(d)款。案情透露,首被告在他2011/12至2016/17課稅年度的報稅表內,每年申索扣除個人進修開支金額10,000元至71,000元,以及認可慈善捐款金額15,000元至131,000元。...
近日,香港政府公布了一件薪俸稅虛報事件,一對夫婦虛報申索扣除個人進修開支及認可慈善捐款罪成候判。首被告承認七項蓄意意圖逃稅控罪,次被告承認六項蓄意意圖逃稅控罪,觸犯《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2條第(1)(d)款。
案情透露,首被告在他2011/12至2016/17課稅年度的報稅表內,每年申索扣除個人進修開支金額10,000元至71,000元,以及認可慈善捐款金額15,000元至131,000元。首被告未能就他兩項的申索提供任何詳情或證據,并聲稱已遺失相關收據。稅務局經調查后發現他在相關課稅年度曾支付海外大學23,249元、其他個人進修開支1,253元及慈善捐款6,060元。首被告在六個課稅年度虛報的個人進修開支和認可慈善捐款總額達746,538元,逃繳薪俸稅稅款合共126,911元。
次被告在她2012/13至2015/16課稅年度的報稅表內,每年申索扣除個人進修開支金額30,000元至58,500元,以及在2012/13至2016/17課稅年度的報稅表內,每年申索扣除認可慈善捐款金額10,000元至27,500元。次被告亦未能就她兩項的申索提供任何詳情或證據,也聲稱已遺失相關收據。稅務局經調查后發現,次被告在相關課稅年度沒有支付任何個人進修開支或認可慈善捐款。次被告在五個課稅年度虛報的個人進修開支和認可慈善捐款總額達280,800元,逃繳薪俸稅稅款合共8,582元。《稅務條例》規定,就訂明課程所支付的個人進修開支,或指明的教育提供者或協會主辦的考試所支付的考試費,及捐贈給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托作慈善用途的款項,或捐贈給政府作慈善用途的款項可獲稅務寬減。有關申請扣除的證明文件須保存七年(即由有關課稅年度完結起計六年)。稅務局會對稅項扣除的申索進行抽查,并會要求納稅人提交證明文件以供審核。稅務局發言人提醒納稅人,《稅務條例》訂明逃稅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每項控罪最高刑罰為入獄三年和罰款五萬元,另加一筆相等于少征收稅款三倍的罰款。
1、俸薪稅繳納對象范圍
根據香港《稅務條例》的規定,在香港,大部分因擔任職位、受雇工作或收取退休金而獲得入息的人士,均須繳納薪俸稅(相當于內地的個人所得稅)。同時,該收入必須于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
2、香港俸薪稅的納稅年度
香港薪俸稅的納稅年度是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雇員需就此期間的全部收入向稅局申報。
3、香港薪俸稅的計算
計算的方式有兩種:
薪俸稅額是按你在該課稅年度的應課稅入息實額以累進稅率計算;或按入息凈額以標準稅率計算;兩者取較低的稅款額征收。
應課稅入息實額 = 入息總額 - 扣除總額 - 免稅額總額
入息凈額 = 入息總額 - 扣除總額
薪俸稅實際申報需要您提供報稅人的相關資料,如工資單、強積金等,然后由香港的執業會計師根據您所提供的資料進行核算,并填寫薪俸稅表及相關文件,遞交至香港稅務局。
香港薪俸稅還有許多可豁免項,目前,香港有8種免稅項目和5種扣除項目。
【免稅項目】
1、基本免稅額:132000
2、已婚人士免稅額:264000
3、子女免稅額(第1-9名,按名計算):120000
4、供養兄弟姐妹免稅額:37500
5、供養60歲及以上老人(按名計算):50000
供養55歲及以上老人(按名計算):25000
6、單親免稅額:132000
7、傷殘人士免稅額:75000
8、傷殘受養人免稅額(按名計算):75000
【扣除項目】
1、個人進修開支:100000(上限)
2、長者住宿照顧開支:100000(上限)
3、居所貸款利息:100000(上限)
4、強積金供款:18000(上限)
5、慈善捐款:35%
另外,香港的“稅款寬減”是計算完應繳稅款后可以再額外減免的一筆錢,每宗個案最高可再減免20000港元。
香港稅收制度完善,監管嚴格,一定要正確申報薪俸稅,虛假申報一旦被抽查,若被定罪,不僅會被罰款,嚴重的還有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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