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經濟市場快速增長,而新交所經過多年的發展也成為了亞洲僅次于東京、香港、首爾和上海的第五大交易所。在新加坡上市有很多優勢,同時也有很多看得見的缺點,下面我們來看看新加坡上市的優缺點分別有哪些?新加坡上市的優勢1、要求低:(1)在新加坡設立一個創業公司;(2)無需最低注冊資本、設計年限和盈利考核要求;(3)有好的成長空間。2、費用低:新加坡上市費用占整個融資額的10%還不到,與澳大利亞上市費用相...
新加坡經濟市場快速增長,而新交所經過多年的發展也成為了亞洲僅次于東京、香港、首爾和上海的第五大交易所。在新加坡上市有很多優勢,同時也有很多看得見的缺點,下面我們來看看新加坡上市的優缺點分別有哪些?
新加坡上市的優勢
1、要求低:
(1)在新加坡設立一個創業公司;
(2)無需最低注冊資本、設計年限和盈利考核要求;
(3)有好的成長空間。
2、費用低:
新加坡上市費用占整個融資額的10%還不到,與澳大利亞上市費用相當,比中國大陸深、滬上市費用略高,與香港或是納斯達克的費用相比,其費用開支差距就很大了。
3、時間短:
雖然要求成立創業公司,但對創業公司年限無限制,一般在新加坡設立一家公司時間大約為2周;另外完成保薦到認購一般不到半年即可完成,上會批準最多15日。
4、無外匯管制:
新加坡的資金可自由流入流出,即沒有什么限制也不會產生相關稅費。
5、采用的會計核算準則比較全:
新加坡上市所采用的會計標準除了新加坡的會計標準外,還認同美國、國際公認會計準則,可以很輕松地與香港證交所、美國紐約與納斯達克、倫敦證交所等進行對接。
1、估值低:
新加坡證交所估值排在前幾位的新加坡企業分別是:星展銀行、保誠保險、新加坡電信、華僑銀行、大華銀行,從其二級市場表現情況來看,與香港根本不在一個量級,就更別說與美國納斯達克相比了。
2、掛牌門檻較低且審核不到位:
事實上新加坡證交所從2005年開始,逐步走下坡路。如美鷹酒店信托在剛結束IPO后被發現貸款違約,導致股價暴跌80%,上市以來沒有一個交易日的收市價高于IPO的價格,最后新加坡證交所方選擇慌忙停牌,導致投資方有很大的怨言。
3、新加坡缺乏高科技企業與規模較大的制造業:
實際上新加坡兩大支柱產業,是以淡馬錫為代表的新加坡國家經濟系統和以保誠保險為代表的英聯邦所屬金融業。新加坡是國際金融中心不假,但其金融本質上還是為航運物流作服務,缺乏高科技與實業的支承,體量始終有限,很難吸引到資方的關注,吸引不到資方就意味著上市企業不好融資。
新加坡是亞洲第一個允許SPAC上市的國家/地區,旨在吸引更多亞洲區域的獨角獸及高增長公司在新加坡上市,并吸收市場資金增強新交所流動性。
新交所SPAC上市的企業需要滿足以下核心條件:
1、最低市值不得低于1.5億新元;
2、上市后24個月內完成并購交易(即de-SPAC),在滿足相關條件的情況下最多可延長12個月;
3、發起人的股份在SPAC上市到并購交易后6個月內處于鎖股期,符合相關要求的發起人需就所持股份的50%再多履行6個月的鎖股期;
4、根據SPAC的市值規模,發起人必須在SPAC上市時認購不低于2.5%至3.5%的IPO股份/單位/認股權證;
5、股東所持有的認股權證可與普通股分離,認股權證行權導致的股東稀釋影響不得超過50%;
6、必須在獲得過半數獨立董事的批準和過半數股東的投票支持后才能進行并購交易(de-SPAC);
7、所有獨立股東均享有贖回權;
8、發起人在上市時持有的激勵股份上限為20%;
9、新交所表示,將與新加坡證券投資者協會合作,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廣大投資公眾對SPAC的了解。
對發起人而言,SPAC上市成功率高、成本低、融資便利,且發起人通常可在De-SPAC交易成功后獲得豐厚收益。
對投資者而言,SPAC提供了一種新的投資產品,可以與專業投資者(發起人)一起參與到對未上市公司(標的公司)的投資中去,而這類投資機會以往通常只能由私募投資者享有。此外,股份回購權的存在可保證若SPAC投資者不想成為繼受公司的股東,他們可以避免(或至少減低)投資虧損。
對于標的公司而言,SPAC為公司提供了一種新的上市路徑選擇,且具有上市時間更短、價格和交易的確定性更高、交易架構更靈活等特點。同時,相較于過往所謂的“借殼上市”,SPAC公司為新設且沒有業務的公司,股權結構清晰,無歷史遺留債務問題,且無需由標的公司的股東向SPAC支付“殼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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