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重組是什么?企業重組常見的形式有哪些呢?企業重組是指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以外發生的法律結構或經濟結構重大改變的交易,包括企業法律形式改變、債務重組、股權收購、資產收購、合并、分立等。1、企業法律形式改變,是指企業注冊名稱、住所以及企業組織形式等的簡單改變,但符合規定其他重組的類型除外。2、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書面協議或者法院裁定書,就其債務人的債...
企業重組是什么?企業重組常見的形式有哪些呢?
企業重組是指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以外發生的法律結構或經濟結構重大改變的交易,包括企業法律形式改變、債務重組、股權收購、資產收購、合并、分立等。
1、企業法律形式改變,是指企業注冊名稱、住所以及企業組織形式等的簡單改變,但符合規定其他重組的類型除外。
2、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書面協議或者法院裁定書,就其債務人的債務作出讓步的事項。
3、股權收購,是指一家企業(以下稱為收購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以下稱為被收購企業)的股權,以實現對被收購企業控制的交易。收購企業支付對價的形式包括股權支付、非股權支付或兩者的組合。
4、資產收購,是指一家企業(以下稱為受讓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以下稱為轉讓企業)實質經營性資產的交易。受讓企業支付對價的形式包括股權支付、非股權支付或兩者的組合。
5、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業(以下稱為被合并企業)將其全部資產和負債轉讓給另一家現存或新設企業(以下稱為合并企業),被合并企業股東換取合并企業的股權或非股權支付,實現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依法合并。
6、分立,是指一家企業(以下稱為被分立企業)將部分或全部資產分離轉讓給現存或新設的企業(以下稱為分立企業),被分立企業股東換取分立企業的股權或非股權支付,實現企業的依法分立。
企業重組過程中有哪些登記事項呢?包括7號文登記,37號文登記和ODI登記。各項登記事宜是有哪些作用的呢?一起來看看。
解決境內個人對外出資需求:個人可以其個人外匯儲蓄賬戶中自有外匯或人民幣等境內合法資金參與股權激勵計劃,或由境內代理機構為個人參與股權激勵計劃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付匯額度從而匯出資金;
打通境內個人后續資金調回通道:個人參與股權激勵計劃所得外匯收入調回后,境內代理機構應憑相關書面申請,股權激勵計劃外匯登記證明、境外交易憑證等材料,由銀行將資金從境內代理機構境內專用外匯賬戶分別劃入對應的個人外匯儲蓄賬戶,并按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的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
1、解決境內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規性問題:37號文登記是中國自然人唯一的、合法合規地持有境外公司股權的方法;
2、打通境內居民后續資金調回通道:中國境內居民在境外獲得的分紅或者交易變現如需調回境內,需提供37號文初始登記憑證或者37號文變更/注銷后的登記憑證;
3、解決境外融資合規性問題:投資方在實際交割前,需要確定被投企業已完成所有合規手續,其中包含中國自然人辦理完37號文登記;
4、解決WFOE返程投資合規性問題:當WFOE在辦理開戶和FDI登記時,若穿透股東有中國自然人,需提供37號文登記憑證,才能成功完成開戶和 FDI登記,并標上“返程投資”標識。
1、解決境內企業對外出資需求:境內企業獲發商委、發改委批文后,通過銀行向注冊地外管申請出境額度;
2、打通境內企業后續資金調回通道:境內企業在境外獲得的分紅或者交易變現如需調回境內,需提供商委、發改委批文或者ODI變更/注銷后的批文。
7號文登記,37號文登記和ODI登記都是企業重組過程中可能涉及的合規登記事項,一定要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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