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加坡家族辦公室又有新政策即將落地。8月5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AuthorityofSingapore,簡稱MAS)公布,從2024年10月1日起,新加坡家族辦公室(FamilyOffice)管理的基金在申請家辦稅務獎勵時,將需要提交一份由MAS于指定的篩查服務商所提供的背景調查報告。可提供背景調查報告的服務商新的家辦稅務獎勵申請,必須附上指定的篩查服務商所提供的背景調查報告...
關于新加坡家族辦公室又有新政策即將落地。8月5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簡稱MAS)公布,從2024年10月1日起,新加坡家族辦公室(Family Office)管理的基金在申請家辦稅務獎勵時,將需要提交一份由MAS于指定的篩查服務商所提供的背景調查報告。
可提供背景調查報告的服務商
新的家辦稅務獎勵申請,必須附上指定的篩查服務商所提供的背景調查報告。目前,MAS指定的篩查服務商共有六家,分別是是Avvanz、BDO Advisory、DC Frontiers、安永(Ernst & Young Advisory)、畢馬威(KPMG Services)以及普華永道(Pwc)。
有意申請者可以直接聯系篩查服務商,了解服務的更多詳情,包括估計費用。申請者也可以咨詢家辦專業顧問,后者可以將這一篩查過程納入稅務獎勵申請。
新加坡所得稅法下第13O和13U條所規定的基金稅務獎勵計劃(Investment Fund Tax Incentive Schemes)是新加坡政府為了吸引和促進國際基金管理公司在新加坡設立和管理其基金業務而推出的稅務優惠措施。這些計劃旨在降低基金管理公司在新加坡運營的成本,同時提高新加坡作為全球基金管理中心的吸引力。
第13O條
第13O條所規定的基金稅務獎勵計劃(Investment Fund Tax Incentive Scheme under Section 13O),適用于以下類型的基金:
合格私募股權基金(Qualifying Private Equity Fund):專注于投資私人公司股權的基金。
合格風險投資基金(Qualifying Venture Capital Fund):專注于投資創業公司和高科技公司的基金。
合格基礎設施基金(Qualifying Infrastructure Fund):專注于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的基金。
提供的稅務優惠包括:
免征基金管理公司的所得稅:基金管理公司從管理符合條件的基金中獲得的收入和利潤,以及與這些基金相關的資本利得和股息收入,均免征公司所得稅。
免征資本利得稅:基金管理公司通過出售或處置符合條件的基金的股權或資產獲得的資本利得,免征資本利得稅。
第13U條
第13U條所規定的基金稅務獎勵計劃(Investment Fund Tax Incentive Scheme under Section 13U),適用于所有類型的基金,包括私募股權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基礎設施基金等。
提供的稅務優惠包括:
免征基金管理公司的所得稅:基金管理公司從管理符合條件的基金中獲得的收入和利潤,以及與這些基金相關的資本利得和股息收入,均免征公司所得稅。
免征資本利得稅:基金管理公司通過出售或處置符合條件的基金的股權或資產獲得的資本利得,免征資本利得稅。
注意:在申請稅務獎勵時,應確保其基金投資工具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和監管要求。如果發現家辦管理公司或其基金投資工具存在違規行為,MAS將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包括取消其稅務獎勵資格。
在全球21個國家/地區47個城市設有辦事處
人員包括資深的專業領導層和擁有各相關專業資格的人員。
包括財富雜志全球500強至初創公司等不同規模的企業。
為財富雜志全球500強中40%的企業提供服務。
為于中國香港和中國內地上市的1,800多間公司提供投資者和首次招股等服務。
為新加坡及馬來西亞600多間上市公司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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