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規范企業集團財務公司設立程序
為貫徹落實《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加強監管,嚴格審查,規范運作,確保新設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整體質量,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頒布了《申請設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操作規程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對申請設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從籌建到正式開業全過程的申報和審批程序提出了明確要求,對申請籌建、開業兩個階段的申請人、申請材料的內容和格式以及申請的受理、審核和審批等操作規程做出了規定。
《指引》對《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了細化,重點對集團母公司、成員單位和合格的機構投資者等出資人應具備的條件以及相應需提供的證明材料提出了詳細要求,對擬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的任職、上崗條件以及相應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做出了明確規定。《指引》還對財務公司出資人、高級管理人員市場準入提出新的要求,為今后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良好運行打下了基礎。
《指引》中增加了對顧問事務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要求,以充分發揮社會中介機構的作用,提高財務公司申報材料的規范性和公允性。
《辦法》和《指引》的頒布實施,將進一步推進我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穩健發展,對我國大型企業集團加強內部管理、提高企業競爭力、改善我國外商投資環境將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