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設立流程及所需文件
1.項目建議書的申報審批。中方或外方投資者可以通過各種途徑選擇合資(合作)者,在了解合資(合作)者的業務范圍和資信狀況,確定合作意向后,由中方投資者編寫項目建議書,報審批部門(發展改革委員會)審批。項目建議書批準后,中方投資者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企業名稱登記,以保護名稱專用權和防止重名。
2.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申報審批。中外投資者應在項目建議書批準后,就合資(合作)項目涉及的市場、資金、規劃選址、工藝、技術、設備、環保、原材料銷售、經濟效益、外匯平衡以及基礎設施配套等事項進行可行性研究,共同編制可行性報告,報審批部門(發展改革員會)審批。在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基礎上,中外投資者可商簽設立企業的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合同、章程的申報審批及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準后,由中方投資者將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報送審批部門(商務或地方相應政府機構)審批。審批部門在收到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合同、章程等文件之日起,90日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申請設立合作企業,應在45日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經批準后,由審批部門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4.營業執照的申領。中外投資者在領取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并領取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署日期為合資(合作)企業的成立日期。
外國投資者設立獨資企業,可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咨詢代理機構辦理申請和報批等事項。獨資企業的設立程序較為簡單,只需填寫《在中國設立外資企業申請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公司章程等有關文件,向審批部門(商務部或地方相應政府機構)申請報批。根據外資企業法的規定,審批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90天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經批準后,由審批部門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憑批準證書辦理相關登記注冊手續。
外商投資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起30日內還需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如到銀行開立外匯及人民幣賬戶;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辦理海關登記;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匯管理登記;到商檢局辦理商檢登記;到勞動局辦理招工、招聘手續,境外人員就業手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