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有什么特點和優點?
增值稅的主要特點是:
•由企業主繳納。
•分階段征收,增值稅在商品的各個生產流通環節向企業主征收。
•稅收負擔由商品最終消費者承擔。雖然增值稅是向企業主征收,但企業主在銷售商品時又通過價格將稅收負擔轉嫁給下一生產流通環節,最后由最終消費者承擔。
•實行扣除已征稅 款制度。在計算企業主應納稅款時,要扣除商品在 以前生產環節已負擔的稅款,從世界各國來看,一般都實行憑購貨發票進行抵扣。
•實行比例稅率。
•實行價外稅制度,銷售價格中不包含增值稅稅額。
增值稅的主要優點是:
(1)能夠避免重復征稅,充分貫徹公平稅負的原則。以往按商品銷售收人全額征收的流轉稅(如工商統一稅、產品稅),商品每經過一個生產流匯環節,就要按其銷售收人全額征收一道流轉稅。由于不能扣除已征稅款,所以同一種商品,經過生產流通環節少的總收負擔就比較輕;經過生產流通環節多的,稅收負擔就重。從企業角度來看,全能廠生產出的商品,從原材料到法經商品生產流通環節少,因此稅負比較輕;專業廠生產商品,從原材料到零部件再到最終商品,需要經過幾個甚至更多的廠家,生產流通環節多,因此相對來說稅負比較重。實行增值稅后,商品在以前生產流通環節所繳納的稅款能夠得到抵扣,不論商品經過多少生產流通環節,它所負擔的增值稅都是固定不變的,這樣就能夠做到稅負公平。因此,增值稅一般被認為是中性稅種,能較好體現公平稅負的原則,有利于企業間在同等條件下進行公平競爭,使自然資源和勞動力達到最佳配置。
(2)有利于發展對外貿易。為了使出口產品在國際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實行出口退稅制度,即把出口產品在國內各生產環節所繳納的稅款在產品出口時全部退還給出口單位,使產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人國際市場。增值稅實行了扣除已征稅款制度后,商品的稅率真正體現它的稅負,按照稅率退稅,能使稅款退得干凈、徹底,不會出現多退或少退的現象。這樣既鼓勵了產品的出口,又不會使國家財政遭受損失。對進口產品,也要按增值稅稅率征收一道增值稅,這樣可以使進口產品負擔和國內產品相同的稅負,有利于民族工業的發展。
(3)有利于穩定國家財政收入。我國1994年稅制改革前實行的工商統一稅、產品稅,商品所負擔稅款的多少往往取決于它所經過生產流通環節的多少;另一方面,當企業間實行聯合時,稅收收入就會相應減少。實行增值稅后,稅收征管比以前更加嚴密,稅收收入也不會因商品流通環節變化和企業結構的變化而產生波動,有利于財政收人的穩定增長。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對銷售、進口貨物以及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