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到印度投資須知,設立印度分公司的要求
一些中國企業根據發展需要會選擇在印度拓展業務,在印度進行務實投資當然需要有公司在印度,投資者可以根據不同的需求選擇不同的設立形式,很多企業會選擇在印度設立分公司,那么印度分公司注冊有哪些要求呢?
經印度“儲備銀行”的批準,中國公司可以在印度設立公司的分公司從事貿易、商務和生產的經營活動。成立分公司的申請報“儲備銀行”中央辦公廳外國投資處,提交No.FNC1表格。分公司的職責和經營范圍如下:
1、代表母公司在印度開展公司業務,例如擔當買賣代理;
2、對母公司的業務從事研究,并向有關印度公司提供研究成果;
3、開展進出口業務;
4、促進印度公司與海外公司之間的技術和金融合作。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必須與“儲備銀行”所頒發的批準證書規定的內容相一致, 每年向“儲備銀行”提交會計報告。
印度政府審批外資項目的分類和管轄
印度政府目前采取積極吸引和鼓勵外資政策,審批程序已經得到很大程度上的簡化。從外資項目審批難易程度上外資項目可分為四類:
1、外資股權不超過50%;
2、外資股權不超過51%;
3、外資股權不超過74%;
4、外資股權達100%。
在印度申報外資項目, 只要外國公司的股權不超過印度政府對不同行業外資股權最高限額的限制,外資項目均可享受“自動生效制度”獲得批準,即只要根據印度“儲備銀行”(央行)的規定,向其報送有關表格和資料后項目可自動獲得批準。
外國公司的股權超過印度政府對不同業外資最高限額限制的,或另有規定予以排除的外資項目須經印度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印度政府負責審批外資項目的部門是“外國直接投資促進委員會”。
除了設立分公司之外,中國企業還可以在印度設立辦事處或委任業務代表、擔當代理、設立合資企業、設立項目辦事處等,選擇哪種方式更好呢?瑞豐德永建議先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