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紹爾公司年審時間可以自己定嗎?馬紹爾公司年審要交多少費用
馬紹爾公司管理規定:
《馬紹爾群島商業公司法》(BAC)于1991年頒布,是目前世界上最完善的公司法之一,在歐美國家有很好的聲譽。根據國際商業公司法規定在美屬馬紹爾群島成立的公司,進行離岸管理,無須向當地政府交納稅金(即免稅),但每年必須要向當地政府辦理續牌手續(即馬紹爾公司年檢年審)。
馬紹爾公司年審的時間不是隨便自己定的,而是自馬紹爾公司正式成立之日起,12個月后續交下一自然年度的年檢費用,請務必及時續費以保障公司的臺法性。
馬紹爾公司年審費用包括的內容有:
1、公司注冊代理人費用;
2、公司注冊地址費用;
3、馬紹爾公司政府牌照費用;
4、代理公司服務費用;
5、注冊資本超過5萬美元或是500股,則需繳納政府規定的額外費用。
馬紹爾公司年檢需要的資料:
1、公司注冊代理人;
2、公司注冊地址;
3、國際商業公司的牌照費以其授權資本計費;
4、二次牌照交費期:在注冊完馬紹爾公司后,續牌時間為下一自然年度的公司周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