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私募基金牌照注銷,要滿足哪些條件?
在開曼群島注冊的私募基金牌照要注銷的話要走哪些流程?
根據通知,在開曼群島注冊的私募基金,其牌照注銷流程目前基于2021年6月的行業咨詢正在進行修訂。
因此,私募基金如果要注銷其牌照或注冊證書,仍應繼續按照「2015 共同基金法案」(2015 the Mutual Funds Act)及「2020對注冊私募基金審計要求的豁免」(2020 Exemption from Audit Requirement for a Registered Private Fund)相關規定進行。目前而言,如果要注銷一家開曼私募金的牌照,仍須按照「2015共同基金法案」第5條、第4(3)條、第(1)(b)的規定來進行。
私募基金牌照注銷的條件
任何基金想要注銷其牌照或注冊證書,須在注銷之日處于“良好狀態”。所謂“狀態良好”,具體來說就是:
1. 必須已經支付了所有指明費用;
2. 必須提交所有要求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 CIMA未對其發出特別詢問或規管性存檔要求。
注銷程序適用于以下多種情況:
1. 基金處于被清算狀態;或
2. 作為基金,從未展業;或
3. 作為基金,即將停止展業;或
4. 基金正處于被并購狀態;或
5. 基金擬向CIMA尋求注銷注冊,但希望以公司或豁免共同基金的形式展業;或
6. 基金將會遷冊至其他司法管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