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如何申請BUD專項基金?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申請「BUD專項基金」資助的公司必須符合以下的資格:
1.按照《商業登記條例》 ( 第310章) 在香港登記;
2.非上市公司;
3.在香港境內有實質業務運作。
實質業務運作是指有真實營運及生意交易,包括企業在香港有否聘用員工、繳納稅項或進行產品/服務買賣交易。空殼公司不會被視為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公司在提交申請表時須提供以下有關文件以作證明:
1.公司員工記錄;
2.公司財務報告記錄;
3.公司商業交易及營運記錄。
資助金額
資助按對等原則提供,即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準開支的50%,而企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于該項目總核準開支的50%。
在基金的申請期內,每家企業最多可在「內地計劃」及「自貿協定計劃」各獲資助二十個核準項目及合共最高累積資助金額(「內地計劃」和「自貿協定計劃」) 為港幣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