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香港公司和開曼公司的區別
在開曼群島注冊公司和在香港注冊公司區別體現在很多方面。
公司名稱要求不同
1、開曼公司注冊名稱
通常,開曼群島對于所轄的公司注冊名稱并沒有太多限制(選定的公司名稱需要查冊,沒有重復或過于相近才可使用),但開曼政府對于某些行業,仍有準入資格的限制,如BANK(銀行)、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險)、 REINSURANCE(再保險)。 除非取得開曼政府頒發的從業資格,否則開曼公司不得以這些字眼結尾。
2、香港公司注冊名稱
香港公司起名限制比開曼公司還低,公司名稱只要不是完全重復就可以注冊,但是像BANK(銀行)、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險)、 REINSURANCE(再保險)等敏感字眼也是需要具有一定資質,香港特區政府才會特批注冊。
認證要求不同
1、開晏公司注冊需要認證
在注冊開晏公司時,所提供的董事或股東身份證明、地址證明副本等文件,都需要經過專業人士的認證。而核準認證的專業人士包括律師、會計師、銀行工作人員等。
2、香港公司注冊無需認證
在注冊香港公司時,需要提供董事及股東身份證明、地址證明等文件,但無需專業人士認證。
資料文件的時效性不同
1、開晏公司
開晏公司對所轄公司的管理較為寬松,特別是開晏公司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進行的公證(如開晏公司在香港銀行開戶),有一定的有效時間,如果在有效時間過后仍然沒有使用公證文件,則必須重新進行公證,給客戶帶來不必要的開支。
2、香港公司
香港雖然是離岸金融中心,但香港政府對流入香港的資金管理較為嚴格,特別是香港公司每年都需要進行年審和審計,以保證香港公司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因此香港公司所進行的公證、審計等,在國際上享有較高的認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