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辦理香港死亡證明公證認證
根據國際慣例和中國領事實踐,辦理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等能在另一國境內被相關部門承認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懷疑文書上的印章和簽字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香港的死亡證明不能在國內直接使用,需要辦理公證之后才可以拿回國內是使用。
家人在香港死亡,親屬在國內辦理死者戶口注銷、遺產繼承、人壽保險等手續時,相關政府部門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死者在香港死亡證明公證文件。也就是說,香港死亡證明要經過中國委托人公證才可以在國內用于死者身后事務料理。
香港死亡證明認證所需材料:
1.死亡證明原件
2.申請人護照掃描件
3.申請人與死者關系證明掃描件
該份公證香港律師需要看到原件才能辦理真實性公證,需提供死亡證明原件經中國委托公證人核驗才可以出具公證文件,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時間3-5個工作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