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道德規范
第一條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會員開展特許經營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第二條 會員企業開展特許經營須遵循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三條 會員不得以任何可能欺騙或誤導潛在加盟者的明示或暗示的陳述銷售或推廣特許經營權
第四條 會員不得抄襲或模仿他人的商標、商號、廣告或其他識別符號以欺騙或誤導潛在加盟者和消費者;
第五條 特許合同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并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特許者和加盟者須盡一切努力,以誠信友好態度解決爭議。必要時可考慮通過調解、仲
裁甚至訴訟解決爭議。
第二章 特許者(總部)
第一條 特許者在招募加盟者的過程中,應以書面方式向潛在加盟者提供盡量充分的信息,包括特許者的基本情況、合同基本內容、已開店鋪的運營情況、加盟所需投資額、收益預測等,但不僅限于這些信息;
第二條 向潛在加盟者提供的信息,包括廣告等宣傳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凡直接或間接含有歷史或預期的投資收益、經營業績的數字或資料,應明確來源和依據;加盟者的投資額及其構成應詳盡說明;
第三條 特許者應鼓勵潛在加盟者和現有的加盟者接觸,使其更深入地了解將要從事的特許業務
第四條 特許者在選擇加盟者時, 應重點考察其能力、性格、資金實力、事業心等, 不應因性別、民族等原因而予以歧視;
第五條 為保證加盟店所銷售的產品和服務保持良好品質,特許者應不斷對加盟店進行督導;
第六條 為使加盟者不斷獲得適當的收益, 特許者應不斷改進產品、服務和營銷, 并向加盟者提供指導、援助和合理的培訓;
第七條 特許者須根據合同規定向加盟者提供優質的材料、產品和服務;
第八條 特許者應能及時收到來自加盟者的信息并給予解答,應建立一種增進雙方溝通、理解和合作制度的機制。
第三章 加盟者
第一條 加盟者在經營特許業務時,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第二條 加盟者須詳盡、坦白地披露所有被視為在特許者挑選合適的加盟者時不可或缺的信息;
第三條 嚴格按照特許合同規定及手冊標準開展經營活動,接受一切需要的培訓及特許者的指導和監督,以維護體系的聲譽和統一形象;
第四條 加盟者須遵守與特許經營權有關的一切資料的保密原則,無論特許經營關系是否終結,除非得到特許者的書面同意,否則不得披露或許可相關人員披露任何該類信息;
第五條 按時支付加盟費、特許權使用費和其它應繳費用。
第四章 相關專業機構
第一條 本著誠信和公平的原則行事,鼓勵客戶嚴格遵守本道德規范,無論客戶是否為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會員。若客戶的委托或要求違反本道德規范,須立刻停止為該客戶提供的服務;
第二條 只接受自己能夠勝任的委托業務;
第三條 堅持獨立、客觀立場,以確保所提意見的公平和專業水準;
第四條 須遵守保密原則,在履行職責期間獲得的一切資料,未經客戶同意,不得披露或許可他人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