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相關概述
什么是離岸
市場也叫新型國際金融市場,是指同市場所在國的國內金融體系相分離,既不受所使用貨幣發行國政府法令管制,又不受市場所在國政府法令管制的金融市場。
市場的特點有:
(1)業務活動很少受法規的管制,手續簡便,低稅或免稅,效率較高;
(2)市場借貸貨幣是境外貨幣,借款人可以自由挑選貨幣種類。該市場上的借貸關系是外國放款人與外國借款人的關系,這種借貸關系幾乎涉及世界上所有國家。
(3)市場利率·般來說,其存款利率略高于國內金融市場,利差很小,更富有吸引力和競爭性。
中心
中心是指一般來說,各國的金融機構只從事本幣存貸款業務,但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各國金融機構從事本幣之外的其它外幣的存貸款業務逐漸興起,有些國家的金融機構因此成為世界各國外幣存貸款中心,這種專門從事外幣存貸款業務的金融活動統稱為(offshorefinance)。也就是說,任何國家、地區及城市,凡主要以外幣為交易(或存貸)標的,以非本國居民為交易對象,其本地銀行與外國銀行所形成的銀行體系,都可稱為中心。理論上主要中心可分為三類:
1、以倫敦為代表的倫敦型中心。其特點:經營的貨幣是境外貨幣,市場的參與者可以經營業務,又可以經營自由市場業務。在管理上沒有什么限制,經營離岸業務不必向金融當局申請批準。
2、以紐約為代表的紐約型中心,經營離岸業務的本國銀行和外國銀行必須向金融當局申請。經營離岸業務可以免交存款準備金,存款保險金的優惠,享有利息預扣稅和地方稅的豁免權。離岸業務所經營的貨幣可以是境外貨幣,也可以是本國貨幣但離岸業務和傳統業務必須分別設立帳戶。
3,避稅型中心,一般設在風景優美的海島和港口,政局穩定,稅收優惠,沒有金融管制。這是我們通常意義上所說的中心。
近年來,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如英屬維爾京群島(BVI)等紛紛以法律手段揣摩并培育出一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域,允許國際人士在其領土上成立一種國際業務公司,這些區域·般稱為離岸管轄區或稱為離岸司法管轄區。而所謂離岸公司就是泛指在離岸管轄區內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國際商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