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技術
專有技術
專有技術的英文名稱叫“Know-how”,意為“知道如何制造”。它有許多中文名稱:技術訣竅、技術秘密、專門知識等。還有直譯成“諾浩”的,但最常用的名稱是“專有技術”。
所謂專有技術是指在實踐中已使用過了的沒有專門的法律保護的具有秘密性質的技術知識、經驗和技巧。專有技術可以是產品的構思,也可以是方法的構思,但它在不少方面與專利技術不同。(1)專利技術必須是可以通過語言來傳授的,專有技術雖也須是可以傳授的,但它未必都是可言傳的,有些只能通過“身教”才能傳授。(2)專有技術是處于秘密狀態下的技術;而專利技術是公開技術。(3)專有技術沒有專門法律保護,所以它不屬于知識產權。(4)專利技術是被專利文件固定了的靜態技術,而專有技術則是富于變化的動態技術。(5)專利技術受保護或被壟斷的期限是有限的(最多20年),而專有技術是靠保密而壟斷的,因而它被壟斷的期限是不定的。
專有技術也是一種無形的知識財產,它除需用保密手段得到保護以外,也露耍法律的保護。在實際中,專有技術是援引合同法、防止侵權行為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刑法取得保護的。但專有技術受法律保護的力度遠比專利技術受到專利法保護的力度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