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登記證式樣的通知
法規標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登記證式樣的通知
發布時間:
法規類別:征收管理
法規文號:國稅函【1996】13號
地域:全國
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關于統一換發稅務登記證的問題,我局已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換發稅務登記證件的通知》(國稅發〔1996〕46號)通知各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要求,我局統一制作了稅務登記證件式樣(所用材料規格附后)。現將稅務登記證件式樣、印制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稅務登記的種類及主要區別
稅務登記證分為稅務登記證(正副本)與注冊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的稅務登記證式樣不同,其主要區別在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內芯的底紋與顏色。國家稅務局采用淺紅色標有中國稅務與國家稅務局稅務登記字樣(中英文)的底紋,地方稅務局采用淺綠色標有中國稅務與地方稅務局稅務登記字樣(中英文)的底紋。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稅務登記證副本外套分別為棗紅色、墨綠色。
二、稅務登記證的主要內容
稅務登記證正本主要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納稅人地址、法定負責人、經濟類型、經營方式、經營范圍(包括主營、兼營)、稅務代碼、發證稅務機關(蓋章)等;注冊稅務登記證應包括經營期限、總機構名稱、總機構地址等;副本還應包括驗證記錄(兩欄)等。
三、稅務登記證的印制
為了保證稅務登記證的規范和統一,稅務登記證必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統一印制。稅務登記證框也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各計劃單列市自行統一制作,要求美觀大方,方便納稅人并盡量減小成本。其他要嚴格按總局式樣要求制作。各地在正式印制之前,要將證件樣品(包括框)報送總局,未經總局批準,不得擅自印制。
[章名]附件:稅務登記證材料及規格說明
一、稅務登記證和注冊稅務登記證正本芯
(一)紙張: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同樣采用157克雙面光進口銅版紙,成品尺
寸43CM×31.5CM,屬五開版。
(二)印刷:國家稅務局采用淺紅色底紋、金色邊框、黑字、黑體。
地方稅務局采用淺綠色底紋、金色邊框、黑字、黑體。